(2022)鲁1392破1号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招标公告

(2022)鲁1392破1号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招标公告





2022年11月25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沂经开法院”)裁定受理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升集团”)、东部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铜业”)、临沂华东有色金属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金属城”)、临沂华东金属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金属城股份”)、临沂金升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升铜业”)五家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或“债务人”)实质合并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姜涛为管理人负责人。

为顺利推动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重整工作,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的最大化,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金升集团

金升集团成立于1998年5月25日,注册地为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埠办事处华夏路110号,登记机关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4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电解铜、无氧铜杆、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自营进出口业务;废旧物资收购;收集、贮存、处置废电路板(HW49);销售金银制品、合金铜锭、废电路板拆解物;网络信息技术服务。

(二)东部铜业

东部铜业成立于2011年5月9日,注册地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与金升路交汇处,登记机关为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铜及铜线材加工销售;废旧物资收购、废旧金属收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金银制品。

(三)华东金属城

华东金属城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为兰山区南坊镇东南曲坊村,登记机关为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1,10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德强。公司经营范围为:废旧有色金属、废旧物资回收、销售;场地租赁。

(四)华东金属城股份

华东金属城股份成立于2016年,登记机关为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张南路与远大路交汇处李官镇李官村,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废旧物资、废旧材料回收、销售;货物装卸、搬运、运输服务;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及化学危险品);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

(五)金升铜业

临沂金升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30日,注册地为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埠办事处华夏路110号,登记机关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无氧铜杆、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金银制品、合金铜锭、废电路板拆解物;自营进出口业务(按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范围经营);收集、贮存、处置废电路板;废旧物资收购;废旧金属收购;有色金属采购销售。

二、重整价值

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陷入债务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业务扩张过程中融资结构失衡、担保圈关联影响、资金链断裂,企业本身仍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

(一)生产装置具有技术先进性

金升集团现有3条生产线,分别为年产32万吨连铸连轧光亮圆铜杆线生产线、年产20万吨高纯度阴极铜生产线和年产10万吨高纯阴极铜生产线,产品为阴极铜和无氧铜杆,生产工艺和年产量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一定时期内无需大规模升级改造。阴极铜主要为“沂蒙”牌高纯阴极铜,纯度达到99.9935%以上,可用于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合约交割;无氧铜杆主要有φ8.0mm电工用铜线坯和φ2.6mm电工圆铜线,产品销往山东省内及周边省份。

(二)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现有主要产品阴极铜,纯度达到99.9935%以上,被广泛地应用于电气、轻工、机械制造、建筑工业、国防工业等领域,在我国有色金属材料的消费中仅次于铝。其中,在电气、电子工业中应用最广、用量最大,是铜线杆、铜管、铜带、铜箔等主要原材料之一。

目前阴极铜市场为卖方市场,原料供应缺口较大,大约有一半以上原材料需要进口。因当前资金流动性不足,产能不能充分释放,固定成本较高,无法通过规模优势降低成本。如能够降低债务负担,注入资金全面恢复生产,公司将通过持续生产创造充分盈余,清偿债务获得新生。

三、招募目的和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统筹协调完成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重整工作。投资人需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及资源支持,优化债务人资产负债结构。同时,结合债务人的需求,有效助力债务人整合现有资产和资源,最终打造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以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本次招募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进行。

四、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招募须知

1. 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报名或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4. 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随时中/终止或继续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5.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二)招募条件

管理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对意向投资人进行招募,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意向投资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符合该等资格要求和条件。

4.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投资标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招募条件。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6. 根据重整工作需要,管理人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2年12月11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管理人(地址同报名地址),同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华夏路110号东部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门院内管理人办公室

(2)电子邮箱:jsjtglr@vip.163.com

(3)联系人:田铭鑫

(4)联系电话:185*****581 185*****307

(5)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 意向投资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4)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见附件3)。

(5)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主要财务指标等;如以联合形式进行投资,还应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前述基本情况以及联合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等)。

(6)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介绍;若意向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

(7)意向投资人征信报告。

(8)意向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存续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存续期间全部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须提供相应的资金实力证明。

(9)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投资人,由牵头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10)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贰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则每一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并由牵头投资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签名处按捺手印。附件3和附件4的承诺函模板不接受实质性内容修改。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如需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

(二)初步审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对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

(三)缴纳报名保证金

管理人将初步审查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同时一并通知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意向投资人须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100万元,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保证金账户另行通知)。

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尽职调查

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意向投资人统一开放相关尽调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五)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12月25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伍份)。

(六)遴选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根据具体需求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调。反向尽调结束后,管理人将组织评选,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关于遴选工作的具体流程、要求和时间安排,在全部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七)签署协议

管理人将与中选重整投资人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如中选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重整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将有权单方决定与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八)报名保证金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最迟于与中选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前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最终入选的重整投资人,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不计息)。

对于中选但因自身原因未能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投资人及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同时,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继续或终止本次招募相关事项,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意向投资人在本次招募过程中向管理人提交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或附有中文译本,本次招募过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特此公告。

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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