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有关供应商: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现就“神池县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等广泛征求您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下列内容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中心,反馈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请法人代表或相关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对不合理条款请您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对表述有歧义的地方,提出您的表述建议。感谢您的参与! 一、接受意见反馈的起止时间 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7日 采购需求第一项、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 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项目工作。本项目共涉及全县160个行政村1.8613万农户、约63.3227万亩耕地的测绘服务。服务费用预算总额1076.5万元(每亩预算价17元),资金来源为省、县级财政。 2、项目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块测量与处理、数据库建设,成果资料整理与归档及协助颁证工作。 (1)土地权属调查:主要包括发包方调查、承包方调查、承包地块调查、填写地块调查表等,负责编制确权技术方案。 (2)地块测量与处理:主要包括地块界址点、界址线测量、制作工作底图、绘制承包地块草图、承包经营权地籍调查公示图和承包地块分布图,计算地块面积等。 (3)建立覆盖乡村的县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土地信息化管理。 (4)进行成果资料整理与归档,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书、登记簿、合同书、证书等,以满足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工作要求。 第二项、标段划分: 根据神池县行政区划,考虑地形特点、工作难度和工作量,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各标段具体范围如下: 一标段:八角镇,共22个行政村,约0.2704万户,耕地面积约12.2257万亩; 二标段:东湖乡,共17个行政村,约0.2113万户,耕地面积约8.4791万亩; 三标段:义井镇、虎北乡,共23个行政村,约0.3606万户,耕地面积约9.0808万亩; 四标段:龙泉镇、长畛乡,共33个行政村,约0.2369万户,耕地面积约8.8506万亩; 五标段:贺职乡、烈堡乡,共33个行政村,约0.3771万户,耕地面积约11.8160万亩; 六标段:太平庄乡、大严备乡,共32个行政村,约0.405万户,耕地面积约12.8705万亩。 (注:农户数和耕地面积以实际完成项目工作量为准)。 第三项、有关说明: 1、本项目招标标段涉及乡(镇)、村行政区域范围已确定,但农户数、耕地面积均为招标人的历史统计数据,均不确定。本次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人所中标段每亩耕地项目工作服务费的综合单价。中标人实际开展项目工作的行政村数量、农户数、耕地面积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进度安排,以中标人开展项目工作行政村的实际完成情况及招标人验收情况确定; 2、招标人不负责向中标人提供开展项目工作中用于各种书面和电子数据成果资料制作及打印的工具软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书面和电子数据成果资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规定的标准要求; 3、对于招标人安排的年度内需开展项目工作的行政村,要求中标人按时保证质量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成果资料。对于招标人没有安排开展项目工作的行政村,中标人不得自行开展项目工作。 4、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时最多可同时报两个标段。 第四项、工期要求: 中标人服从招标人工作进度安排,对于招标人安排的2015年度计划开展项目工作的行政村,中标人要在2015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 第五项、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工作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61号》 2)《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2015〕2号)。 3)《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 4)《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 5)《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 《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15〕20号)。 2.技术规范 1)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2)CH/T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3)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4)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5)NY/T2539-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6)农业部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稿)》。 7)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8)GB/T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9)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0)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充技术规定; 11)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12)农业部为此工作继续下发的相关技术规范和办法。 3.数学基础和测量定位精度 1)数学基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平面坐标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地图投影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地球分带采用标准3度分带,调查成图基本比例尺为1:2000,遥感影像和调查成果图用标准分幅管理。工作底图按照发包方调查单元制作,将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每个承包地块,并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 2)测量定位精度 具体地块测量调查定位ide精度技术要求(见表1)。 表1承包地块图平面测绘精度单位为米
地区分类 | 比例尺 | 点位中误差 | 领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 | 平原、丘陵地 | 1:500 | 0.15 | 0.12 | 1:1000 | 0.30 | 0.24 | 1:2000 | 0.60 | 0.48 | 山地、高山地 | 1:500 | 0.23 | 0.18 | 1:1000 | 0.45 | 0.36 | 1:2000 | 0.90 | 0.72 |
神池县境内测绘精度地区分类为平原、丘陵地。 4.测绘制图要求 1)技术方法 利用分辨率优于0.2米,比例尺为1:2000的正射影像图,结合实地指界,确定承包地块并设置界址点、绘制调查草图、确认承包权属和四至关系,测定界址点坐标,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 2)地块测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图斑调查标绘面积为0.05亩,即6m*6m。小于图斑标绘面积时划成共用承包地,单独计算面积,误差不得>5%。 田坎、地埂、渠系、田间小道等线性地物,宽度在1m(包括1m)以下时,一分为二,包括在耕地内测算;宽度在1m以上时,界址点、界址线要设置在耕地内侧施测,点线位移量不能大于实地0.2m。 3)指界和地块确认 现场指界确认以后,设定界址点,绘制地块界线; 当界址点位置在工作影像底图上能清晰判读时,界址点采用图解法获取,即直接在影像图形上采集和标注界址点,测绘精度参照承包地块图测绘精度要求。 当界址点位置不能准确判读时,需利用CORS系统、GPS-RTK等方式测定。 界线位置按实地调查结果准确标绘。当界线沿堤、坎、道路、沟渠等线状地物走向时,应分清是沿中线还是边线,调查清楚界标物的归属(公用、双方共有、一方所有)。 通过地块草图记载地块边界和四邻关系; 通过界址点的测量确定地块的空间位置; 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通过该调查软件在计算机上确定地块的准确面积; 承包地块调查指界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指界通知书、承包地块草图、以及调查处理意见都要有详细记录,并附在承包地块调查表之后。 4)调查成果建档 对确权登记全过程的纸质和电子信息都要归档,包括工作底图、承包地块草图、承包地块图公示图、承包地块分布图,地块测量原始记录、村承包经营权地籍图,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承包调查信息公示表、归户表、登记薄以及一系列图、表、文字等。 纸质档案以承包方立卷、发包方建档的方式编制目录装订建立档案;电子档案采取自下而上的土地承包信息系统的方式进行管理。(二).成果提交 1、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资料 1)权属调查成果 (1)发包方、承包方调查表及权属调查的有关资料、表格; (2)承包地块调查工作底图及承包地块调查表(包括承包地块草图); (3)以发包方为单元编制的承包地块地籍分布图、以承包方为单元的承包地块图。 2)承包地块调查成果 (1)界址点成果表; (2)1:2000标准分幅影像图、承包地块分布图; (3)影像图、承包地块分布图分幅结合表; (4)承包地块分布图(承包地块地籍图)。 2.面积量算及汇总统计资料 1)以承包方为单位的承包地块面积汇总表; 2)以承包方承包土地为主体的归户分类面积统计表; 3)土地承包信息公示表。 4)满足国家汇交的各种统计表 3、文字资料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调查技术设计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调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报告;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调查总结报告。 4、数据库成果 1)数据库建设技术设计书; 2)调查资料入库检查记录(包括原始数据的检查和数据入库质量检查); 3)数据库及操作说明书。 5、档案成果资料 1)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调查工作的中间成果,包括遥感影像、测量原始记录、各环节质量检查记录等资料;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收集的农户资料,包括土地承包台账、登记薄、土地承包合同等资料; 3)验收报告。 第六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成果资料、后续服务等伴随的服务、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二)服务期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延续到全县该工作项目验收结束。 (三)验收要求 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承诺,按照山西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分级进行成果检查验收。 (四)付款方式 以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作业合同中约定的调查和测绘作业费支付日期和方式进行支付。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若有授权代理人需提供相应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国家丁级及丁级以上地籍测绘资质复印件; 6.省级农业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复印件; 7.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复印件(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法人代表和授权代理人)。 注:本项目采用后审式审查资格,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上述资质原件 四、评标方法 1、总则 1.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3按本办法评标,排名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为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价因素,采用百分制打分的办法,分别对企业资信、技术、价格三个方面进行打分,各投标人三方面得分之和就是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各方面分值如下: 2.1企业资信部分评分标准(25分) (1)人员配备(10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职称原件)得2分;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类似业绩,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参加省级农业部门土地确权培训考试合格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合格证原件)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5分,每少一人扣一分,最多扣5分。 (2)投标人业绩(5分) 承担并完成的与采购方要求相类似、同等规模的成功案例,以提供的投标人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内容)及验收报告、项目结算凭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同类型成交案例加1分,最高得分为5分。 (3)仪器设备配备(10分) GPS接收机、全站仪,权属数据采集软件、矢量数据采集软件以及数据库入库前的数据质量检测软件、电脑,彩色绘图仪,打印机(凭有效凭据或资料证明)等完成该项目必备设备和计算机软件,具备以上标准得10分,低于标准每少一个要件扣1分。 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分) (1)项目组织机构图有1-2分,无0分 (2)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明确1-2分,不明确0分 (3)人员安排计划及主要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计划有1-2分,无0分 (4)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计划详尽1-2分,不详尽0分 (5)项目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包括准备阶段、权属数据调查阶段、矢量数据采集阶段、数据库建设和档案清册整理阶段等)有1-5分,无0分 (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有1-3分,无0分 (7)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有1-3分,无0分 (8)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以及应急预案有1-3分,无0分 (9)项目工作进度安排表有1-3分,无0分 (10)项目实施技术有1-3分,无0分 (11)项目实施难点及关键过程分析有1-3分,无0分 (12)项目成果管理及保证措施有1-4分,无0分 (13)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质量的建议和措施的可行性有1-4分,无0分 (14)后续服务计划及承诺: 后续服务计划有1-2分,无0分 技术培训计划有1-2分,无0分 服务承诺有1-2分,无0分 (15)投标人或项目经理答辩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管理思路,项目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项目设备设施管理要点;客户服务要点;标书中重要问题的阐述或澄清。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现场答辩情况,分出三个档次,分别得4分-5分、2分-3分、1分。 2.3报价评分标准(25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保留两位小数) 2.4总得分=企业资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2.5评标委员会专家根据评标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文件进行打分,投标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形成评审意见。 2.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将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2.7中标价的确定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神池县经营管理站 地址:温岭窑子上村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9*****932 集中采购机构:神池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神池县龙泉镇府东街财政大楼三楼 联系人:鲍建福 联系电话:134*****668 邮编:036100 邮箱:sccgzx123@126.com 神池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