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BIECC-ZB1620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5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4
一 说 明4
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4
2.资金来源5
3.投标费用5
二 招标文件5
4.招标文件构成5
5.招标文件的澄清6
6.招标文件的修改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
8.投标文件构成7
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
10.投标报价9
11.投标保证金9
12.投标有效期10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1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
15.投标截止期12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
五 开标及评标13
17.开标13
18.组建评标委员会13
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3
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14
21.比较与评价15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16
六 确定中标17
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7
24.确定中标人17
25.废标17
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17
27.中标通知书18
28.签订合同18
29. 履约保证金18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19
1 定义19
2 技术规范19
3 知识产权19
4 包装要求20
5 装运标志20
6 交货方式20
7 装运通知21
8 付款条件21
9 技术资料21
10 质量保证22
11 检验和验收22
12 索赔23
13 延迟交货24
14 违约赔偿24
15 不可抗力24
16 税费25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25
18 违约解除合同25
19 破产终止合同26
20 转让和分包26
21 合同修改26
22 通知26
23 计量单位26
24 适用法律27
25 履约保证金27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27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28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28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1
第五章 投 标 邀 请59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0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61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62
第一部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62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6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5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
1.2.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1.2.7本项目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2.8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9 每家公司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1.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6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6.1提供虚假的资料。
1.6.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7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资金来源
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投标邀请书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如需延长投标截止期,招标采购单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7-5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
7-6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
7-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必须提供的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文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生产许可证”等文件)
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9——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件10——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格式与指定担保公司联系方式
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3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投标报价
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0.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 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提供预算金额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1.1和第11.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11.6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5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光盘投标文件1份。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逐页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4.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在正、副本中提供“投标一览表”外,须另提供一份“投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4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投标截止期
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5.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7.开标
17.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3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7.4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比较与评价
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技术规格有无偏离;
(3)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4)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5)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6)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7)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9)运输条件、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
(10)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21.3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因素权重如下:
(1)技术性能(40分):考虑投标产品的配置,性能、质量等。#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其他非*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5分;提供各投标产品的宣传彩页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否则每少提供一个产品扣5分。最低0分;
(2) 相关业绩(10分):考虑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做过的50万元以上、与本项目同类产品的项目业绩。每项业绩得0.5分,最高10分(提供供货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页、供货清单页以及签署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3) 综合商务(20分):供货方案(5分)。供货及时,方案合理,得0-5分;
售后服务方案(15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得10分,售后服务年限、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的加1-5分;
(4) 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注: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务和自身制造的货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作为评标价。其它形式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其评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填写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投标人须将满足上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分项合计,并明确列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否则不予计算价格扣除。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直到招标结果公示前,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授标意向。
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除第25、26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4.确定中标人
24.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中标供应商。
25.废标
25.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6.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中标通知书
27.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
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 履约保证金
29.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
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3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9 技术资料
9.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15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9.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0 质量保证
10.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1 检验和验收
11.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10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
11.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1.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2 索赔
12.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2 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2.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3 延迟交货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违约赔偿
14.1 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7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6 税费
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8 违约解除合同
18.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8.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8.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 破产终止合同
19.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 转让和分包
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0.2 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1 合同修改
21.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 计量单位
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 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 履约保证金
25.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7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
2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5.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5.4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25.5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6.2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 和卖方 各执 份。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
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采购单位)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协议
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7-5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
7-6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
7-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10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必须提供的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文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生产许可证”等文件)
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9——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件10——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格式与指定担保公司联系方式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招标采购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8.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2 投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设备名称投标总价
(元)投标保证金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3中的总价相一致。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
1.主机和标准附件
2.备品备件
3.专用工具
4.安装、调试、检验
5.培训
6.技术服务
7.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总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附件4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其它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7-5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
7-6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
7-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10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必须提供的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文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生产许可证”等文件)
附件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7-2 税务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附件7-4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
(1)制造厂家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企业性质:
(6)法人代表:
(7)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 月日止)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生产资金:
非生产资金: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近三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7-5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格式)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 出口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国内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7-6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格式)
致:招标采购单位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招标编号)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经销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经销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经销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7-7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附件7-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9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10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附件7-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附件9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5%,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0 政府采购投标保函与指定担保公司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人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量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
联系人: 边志伟 手机:138*****199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1、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033 189*****850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vangvang@scdb.com.cn;chenhaoran@scdb.com.cn
2、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69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li_yuchu@126.com
第五章 投 标 邀 请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BIECC-ZB1620
2.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电子文档请登陆www.caigou.com.cn下载,点击“招标公告”栏目,进入新的页面后再点击“标书下载”栏目。);
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 2015年5月25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407室。
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8日 上午9: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5年6月8日 上午9:30 (北京时间)。
7.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510室。
8.联系方法: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6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内 容
1.1招标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1.3本项目不接受11.3条款规定以外的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1.5成交服务费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
交人支付
12.1投标有效期: 90天 。
13.1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电子光盘 1 份。
15.1投标截止期:2015年6月8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17.1开标时间:2015年6月8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510室。
2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3.1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9.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7 天内。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5%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5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
1.7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6、交货方式
6.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 现场交货 。
8、 付款条件: 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70%,安装、验收合格后9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货款25%,设备正常运行1年之后支付货款5%。 。
9、 技术资料: 按合同约定 。
10、质量保证:
10.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3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24 个月(如果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第八章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免费保修期24个月,终生维护。
11、 检验和验收:按合同约定 。
12、 索赔:按合同约定 。
15、不可抗力:
15.2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3天内。
25、 履约保证金:
25.1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一部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
不满足*指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备注
1医疗设备1批181*除注明产品外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体化自助打印机,5台
一、总体要求:
适用于接收医院各种X光、CT、MRI检查设备及PACS/RIS信息系统发出的DICOM格式打印图像和已审核的电子报告,由患者(或代理人)使用就诊卡或条码单输入个人信息,自助查询诊断报告是否完成,自助打印X光胶片和诊断报告。
二、认证要求
具有国家CFDA认证
三、基本结构要求:
一体化设计:操作工作站、胶片打印机、报告打印机高度集成,节约医院空间,设计方案充分考虑到医院操作人员日常装片、装纸和故障维护的方便性和设备整机运行可靠性。
四、硬件要求
4.1胶片打印机
*4.1.1打印方式:最新一代干式直热式打印技术,无需化学试剂,无废气、废液排放,无需空气滤网
4.1.2处理速度:≥100张胶片/小时(14”X17”)
4.1.3首张出片时间:≤76s
4.1.4空间分辨率≥508DPI
*4.1.5供片库:三个以上;每个供片盒能兼容不同规格的胶片
*4.1.6胶片要求:全明室装片(包括散片)
4.1.7打印规格:在线打印三种规格胶片以上,可使用五种规格胶片(14x17)(11X14)(14X14)(10X12)(8X10)
4.2报告打印机:
4.2.1报告纸打印分辨率≥1200dpi
4.2.2可选报告打印纸规格:A4,A5,A6,B5;60-120g/m2
4.2.3最大装纸量≥250张。
4.2.4首页报告纸打印速度≤ 8秒(A4)
4.3胶片和报告出口:
*4.3.1为了防止患者遗漏诊断报告,特要求报告和胶片出口在同一位置,患者在扫完条码之后可以一次性获得胶片和报告
4.4胶片服务器:
4.4.1电子胶片储存≥3个月
4.4.2 具有OCR患者ID号识别
4.4.3 可以接受DICOM打印并向自助机发送DICOM打印
4.5自助机其他硬件
4.5.1触摸显示器≥15寸
4.5.2患者信息输入方式:条形码、IC卡或磁卡输入
4.5.3一体化设计:操作工作站、胶片打印机、报告打印机高度集成,节约医院空间
4.5.4具有语音同步提示功能
五:软件要求
*5.1一体化自助打印机匹配不同厂家的PACS和RIS
5.2具有实时监控电子胶片的识别动态,报告完成状态,网络状态
5.3具有显示胶片和报告纸张的剩余数量
5.4可以在打印过程中显示打印进程、提示剩余打印时间
5.5异常情况时,屏幕会提示警告信息
光子治疗仪,1套,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㈠用途及要求:多功能光子治疗系统是进行皮肤治疗、美容专用设备。
1、多功能光子治疗系统采用能发射多种波长,有效治疗各种皮肤美容问题,如改善皱纹,去除各种年龄斑、色斑,脱除毛发,紧致皮肤纹理,去除增生的细小血管。该设备从设计和生产必须具备安全等级高、精确度高、操作简便、实用性和耐用性好。
2、符合医疗环保及现代灭菌消毒等要求。
㈡技术参数要求:
*1、强脉冲光源:560-1200nm和695-1200nm。
治疗头 585-1200nm
*2、能量密度:10-48J/cm2
*3、脉冲方式:独立可调多脉冲技术;
脉冲次数:2-3个脉冲;
子脉宽:2-8ms;
脉冲延迟:5-145ms
4、冷却:0℃,内冷却光导晶体直接耦合;
5、重复频率:0.5Hz;
6、光斑面积:8×34mm2
7、内冷却温度 :0℃
8、操作界面:10.4吋真彩触摸液晶屏
*9、校准装置:高精度人工能量校准系统
10、电源:单相220V/13A ,50HZ
经颅多谱勒诊断仪器,1套
1 、主机配置
1.1数字化TCD主机,可接任意PC机
*1.2. 台式品牌电脑:≥酷睿2双核2.7GHz,≥2GB内存,≥320GB硬盘,DVD-RW,带刻录、≥19寸液晶彩色显示器(4:3),扬声器一对。
1.3. 彩色品牌打印机,专用遥控器
1.4.台车一部
1.5.系统工作站一套
1.6探头配置
1.6.1 2MHz、4MHz CW/PW探头各一支
1.6.2 最大探测深度≥125mm
2、 软件配置
2.1. 中文操作软件,病人数据库管理软件
#2.2.单个探头可同时显示八个不同深度的多普勒频谱
2.3. 多视窗屏幕编辑显示
2.4. 多普勒声音/频谱存储和回放功能
2.5. 自动增益功能
2.6. 实时最高频率包络,双向血流分析,自动/手动血流参数计算
2.7. 参数显示: ≥7
#2.8 500 Gates 高分辨率数字化M波
#2.9.内嵌病人随访趋势图软件包(必须附图说明)
2.10. 原机可生成中文报告模式,多种中文报告模式
#2.11.内嵌统计分析学软件(必须附图说明)
#2.12.全面的动感交互式血管概括图报告模式(必须附图说明)
#2.13.指数自动计算,并可自动生成在报告中并打印(必须附图说明)
3、硬件参数
3.1 FFT采样率:64-256
3.2 扫描时间:4-120s
3.3 声音回放:4-120s
3.4 探测深度(2MHz):1-130mm
3.5 深度调节:1,2,3,5mm
3.6 采样容积(2MHz):1-20mm
3.7 扫描速度:4-120sec
3.8 滤波:50-500Hz
Nd:YAG激光,1套
一基本功能要求
1.1临床应用:后囊膜切开、虹膜周切,玻璃体机化条松解等
1.2应用范围:门诊用
1.3适配器:无需适配器,激光和裂隙灯直接耦合;或者能安装快速。
*1.4医生保护滤光片:固定真彩滤光片
1.5控制面板:小巧轻便
*1.6裂隙灯:5级变倍
二具体参数要求
2.1激光参数
2.1.1激光类型:Nd:YAG激光
2.1.2激光波长:1064nm
*2.1.3模式:超高斯能量分布
2.1.4单脉冲能量:0.3-10毫焦
2.1.5光学击穿:在空气中2.5MJ
2.1.6单脉冲能量:0.3-10毫焦
2.1.7最大输出能量:3脉冲发射时37mJ
2.1.8焦点光斑尺寸10微米
2.1.9脉冲宽度<4nm
*2.1.10重复频率:单/双脉冲:小于2赫兹;三脉冲:小于1赫兹
*2.1.11瞄准光:670nm,4点瞄准系统来检测到屈光介质散光变形,从而调整焦距.
2.1.12焦点位置前后位移:+/-150μm,0μm三档可选
2.1.13冷却方式:自然风冷
*2.2裂隙灯参数
2.2.1激光束投射:经由裂隙照明光路路径
2.2.2放大:5级放大5/8/12/20/32
2.2.3裂隙调节:裂隙高度:1/3/5/9/14 mm,5级
裂隙宽度:0-14mm;连续可调
2.2.4照明:12V,30W;连续可调节光
中耳分析仪,1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1、主要功能及参数:
1.1、声顺测试系统:鼓室图测试226Hz、1000Hz探测音。
1.2、反射范围:0—75μl、0—150μl、0—225μl、0—300μl、0—375μ。
1.3、鼓室图显示范围:自动扫描,定义正/负/双向,0—1.5ml 0—3.0ml 0—4.5ml。
1.4、同屏幕可显示三次测试结果,并附有显示鼓室图类型、TPP、ECV/EBV的数据窗口。
1.5、气压系统:范围:正常:+200-- -400daPa 扩展:+400-- -600daPa、精确度:±10%或±10daPa。
1.6、测试声:白噪音、纯音。
1.7、同侧、对侧声反射筛查测试:500, 1000, 2000, 4000 Hz, BBN的刺激音;
同侧、对侧声反射阈值测试:500, 1000, 2000, 3000, 4000 Hz, BBN,LBN,HBN的刺激音,全自动、半自动和手动测试。
*1.8、同侧、对侧声反射衰减测试:500, 1000 Hz的刺激音自动和手动测试显示每次测试结果的半衰期 。
1.9、完好/穿孔鼓膜咽鼓管功能测试。
1.10、用户自定义测试设置。
1.11、与计算机建立无线同步连接系统。
*1.12、正常值分析仪软件。
1.13、可交换双耳测试数据。
1.14、通过OTO诊断软件打印当前测试结果或单页报告(包括所有测试结果)。
1.15、中文操作系统,可结合NOAH操作,建立患者测试结果数据库,实现无纸办公。
2、主要配置:主机1台、充电器1个、导抗探头清洁组件1套、探头滤声片1套、耳塞组件1套、诊断软件及正常值分析软件包1套、说明书1份、插入式耳塞1套、插入式耳机1套、肩绷组件1个、电源线1条、便携包1个、中文工作站1套等。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