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挤塑板、岩棉板物资采购2022.8.10采购任务

延安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挤塑板、岩棉板物资采购2022.8.10采购任务

招标公告

延安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挤塑板、岩棉板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延安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2、项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街 ;

3、招标范围:陕建六建集团延安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挤塑板、岩棉板物资采购招标。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本次招标专业分包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工程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积极与招标单位配合,有能力保证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服务态度良好,能够保证招标人制定的工程进度要求。

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纳税人资格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单位法人参与投标的,代理人需提供加盖单位法人印鉴和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三、招标日程安排:

1、2022年11月 28 日至2022年12月3日18:00在陕建电子商务平台www.sjyunc.com上接收招标公告、并报名,进行资格预审。联系人:王江北,联系电话:199*****751

2、2022年12月 4 日发布招标文件,联系人:王江北,联系电话:199*****751

3、投标人质疑和招标人答疑:招标文件发布后1日内投标人通过陕建电子商务平台向招标人递交质疑,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发布后1日内,按通知时间地点接收答疑书,超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权拒绝答复,凡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质询、澄清,均在陕建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18时前递交。

逾期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22年12 月 7日18时,开标地址陕建集中采购管理信息平台www.sjyunc.com。

6、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投标截止日前2天,以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招标人的财务部缴纳*****元(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单位缴纳,不接收私人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户名: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02*****788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东仪路支行

7、投标保证金确认方式: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向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缴纳成功后,将银行转账凭证原件电子版上传至陕建电子商务平台,由招标人进行确认,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接收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有串标或者围标行为的、中标人无故不和招标人签订合同等情形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30日内无息返还。

9、招标清单

序号

清单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项目特征

单位

计划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备注

1

XPS挤塑保温板

/

50(mm)厚

立方米

529.08



B1级,容重30kg/m3,导热系数为0.03W/(M.K)

2

XPS挤塑保温板

/

100(mm)厚

立方米

629.7



B1级,容重30kg/m3,导热系数为0.03W/(M.K)

3

岩棉板

/

80(mm)厚

立方米

48.44



容重为160kg/m3,导热系数为0.045W/(M.K)

4

岩棉板

/

50(mm)厚

立方米

2.68



容重为160kg/m3,导热系数为0.045W/(M.K)

5

岩棉板

/

100(mm)厚

立方米

11.99



容重为160kg/m3,导热系数为0.045W/(M.K)

6

钢丝网

/

2平方米,孔距15*15cm

平方米

6283.1



单位为㎡;双向Φ4冷拔@150,钢筋网片绑扎

7

钢丝网

/

6.4*6.4mm

平方米

1010.27



钢丝网规格为10#钢丝,网眼间距20mm

1、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元(大写:元);不含税总价为 元,增值税金为元,增值税率为%(增值税专票)。

2、其他未尽事宜以甲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

3、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甲乙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4、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甲方现场确认为准。

5、据实结算不超过合同含税总价,超过不予支付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按实际验收货物量结算。材料必须到达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予以验收,但按甲方验收合格实际量结算,招标文件标包中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依据按照双方签章认可的甲方验收合格实际量为结算依据。

联 系 人:王江北

电 话:157*****4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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