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安小区地埋式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安小区地埋式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农安小区地埋式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本项目为湘粤村农安房、朝正美苑、滨河嘉园等11个农安房共计16台地上式垃圾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预算为:*******.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

1、土建预留条件

垃圾站土建预留条件

栋号及业态

数量

(台)

土建预留尺寸

(长×宽×高)(mm)

类型

预留用电电压(v)

/负荷(kw)

单价上限值(元)

分项合计(元)

备注

湘粤村农安房

1台

5400×3000×3900

(具体尺寸以采购人另行提供的建筑施工图为准,垃圾站箱体尺寸不能大于土建预留尺寸,且需留出正常的操作空间和通道。)

地上式

380V/10Kw

******

******

地上式垃圾站设备一套,含智能喷雾除臭、除尘设备功能,中标人应按投标价格与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朝正美苑、滨河嘉园等11个农安房

15台

7000×5000×4600

(具体尺寸以采购人另行提供的建筑施工图为准,垃圾站箱体尺寸不能大于土建预留尺寸,且需留出正常的操作空间和通道。)

地上式

380V/10Kw

******

*******

地上式垃圾站设备一套,含智能喷雾除臭、除尘设备功能,中标人应按投标价格与长沙市北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合计(元)

二、相关标准

★3、所投产品必须与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目前使用的勾臂式垃圾车相匹配。

★4、所投产品具有远程对接功能,通过加装网关流量卡能与开福区环卫智慧平台对接,能共享PLC数据信息。

5、垃圾站须满足长住建发〔2019〕130号《长沙市住宅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相关要求。配备喷淋系统,设置通风、除尘、除臭、防噪等环境保护必要设施。

6、箱体钢板厚度不小于5mm,防腐性能优良,所有液压及电气元器件要求采用中档及以上品牌,控制系统采用PLC可编程控制器,设置联锁、互锁、自锁等功能,设置紧急停机按钮、紧急回推按钮、电源指示灯、油泵运行指示灯、缺油报警等等安全装置,垃圾经压缩后产生的垃圾水应与站内冲洗污水混合稀释后须排放到现场预留污水井中。

7、垃圾站设备应满足采购人设计要求以及工程现有土建条件,不能引起结构变更,并满足在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下正常运行、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8、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应依据国家标准图集、土建布置图等要求,现场复核施工现场、井道等实际尺寸后,制作安装垃圾站设备,并负责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

★9、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备尺寸、数量等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如数量有调整,按投标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应考虑以上清单数量变化以及合理调整范围内导致的风险和损失,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采购人赔偿任何损失。

★10、最终合同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额为准。如涉及到增加价款的,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否则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有权不予认可。

三、技术规格

技术参数表

垃圾站具体参数表

技术指标

单位

规格及参数

备注

设备作业环境温度

负20~40

垃圾处理能力

t/d

25~30

上料形式

翻斗式/刮板式

压缩方式

水平压缩/刮板压缩

电机功率

KW

≤10

额定工作电压

V

380

被压缩后垃圾密度

Kg/m?

≥650

设备运行最大噪声

dB

≤60

连续工作后油温

≤70

压缩循环时间

S

水平压缩≤60

刮板压缩≤30

主机作业循环时间

S

≤60

箱体装载容积

m?

≥8

控制系统

PLC控制

操作方式

远程操作和就地按钮操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1交货时间:湘粤村农安房垃圾站设备交货时间: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货到现场,自采购人通知安装之日起10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朝正美苑、滨河嘉园等11个农安房垃圾站设备交货时间:按采购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分批交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到货及安装时间为准。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并按采购人要求保证通过环卫部门验收及相关移交工作。

五、服务标准

三、货物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货物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货物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后统一签收,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四、测试验收

1、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工作,及时约请验收。验收前应按采购人标进行调试、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2、本项目参照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货物安装调试后进行项目整体验收,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在项目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合格前产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及在此过程中(包括运输、装卸、安装等阶段)产生的对采购人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身伤害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最终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给采购人承担。但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质保期内维护不及时/修理失误等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损失除外。

五、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叁年,保修期内实行跟踪服务,保修期后确保设备各原器件的及时优质优价供应和更换。

3、中标人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

4、保修期从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设备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运费等)更换或维修。

6、如货物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故障并且不能在七天内修复,则从该故障修复之日作为起点重新计算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经维修两次仍不能按约定使用或经维修后同一故障在六个月内重复发生,采购人有权选择退回有问题的货物并要求中标人退还货款或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货物。

7、在保修期内,中标人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按约定时间弥补缺陷,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由此产生的风险、费用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从质保金内扣除双倍费用作为违约金,若质保金不足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8、保修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货物使用年限内,相关零配件可持续性供货。

9、厂家正常质保要求高于本文件要求的按厂家要求执行。

六、安装调试

1、中标人负责货物开箱、安装、调试,凡货物安装、调试所需的特殊或大宗的耗材、辅料或与安装使用有关的其它所有辅助工程等、用料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由中标人提供(含在投标总报价中),确保货物能够正常运行。

2、中标人送达货物及进行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安排安装调试等工作。

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管线。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指定人员接管前,中标人负责货物照管与成品保护,且不得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其他设备、材料、工程的损坏,如发生损坏的,由中标人修复至原状、赔偿全部损失。

4、中标人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两日内撤除临时设施及生活垃圾,撤离人员,逾期未退场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中标人遗留的物品,并在合同价款中抵扣由此支出的费用。

5、如中标人违反上述条款或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中标人违约金1000元/人/次。

6、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货物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七、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在保修期间,设备应提供原厂商5×8小时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电话咨询、本地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包括节假日)。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故障处理时间:中标人应承诺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对重大故障应在48小时内解决。

4)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在保修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24小时内(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单位同意,且不补差价。

4、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对项目使用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5、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和长期供货的优惠价格和承诺。

六、验收标准

1、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工作,及时约请验收。验收前应按采购人标进行调试、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2、本项目参照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货物安装调试后进行项目整体验收,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在项目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合格前产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及在此过程中(包括运输、装卸、安装等阶段)产生的对采购人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身伤害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最终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给采购人承担。但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质保期内维护不及时/修理失误等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损失除外。

七、其他要求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市北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按合同约定付款。

2.2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正常使用满叁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

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相关的验收合格资料以及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税务发票。在满足前述约定的付款条件且采购人收到完整的付款单据后三个月内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3、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建设的交钥匙项目,不得因配合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中标人负责投标货物(必备附件及备品备件的提供)、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场内二次转运、整机安装、装潢、调试、施工用水用电及试运行、零部件和成品的保管、保护、交付使用、培训和保修期维护保养服务等工作所涉及的费用及税费均由中标人支付并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请投标人在报价是予以考虑,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如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提质改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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