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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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柴胡店中心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2015-005109-1311-040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津柴胡店中心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工程已由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社会【20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津县柴胡店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津县柴胡店镇卫生院内
2.2 招标规模:宁津柴胡店中心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785平方米;共3层,框架结构。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3月1日,总日历工期245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宁津县阳光大街中段文化艺术中心东侧县建设局二楼)报名。
4.2 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宁津县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宁津县建设局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外省企业“进鲁”备案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宁津县阳光大街中段文化艺术中心东侧县建设局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招标文件不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津县阳光大街中段文化艺术中心东侧县建设局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津县柴胡店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津县柴胡店中心卫生院地址: 德州市三八中路冠达时代写字楼3楼
邮编: 253000邮编: 253000
联系人: 孙先生联系人: 刘蕊
电话: 137*****007电话: ****-*******189*****873
传真:传真: ****-*******
电子邮件: njxchd@163.com电子邮件: 189*****850@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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