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金山、解放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配套)(监理) 招标公告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金山、解放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配套)(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金山、解放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线下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4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X-2022-*****

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金山、解放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金山、解放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监理)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金山、解放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施工阶段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咨询。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服务,无不良行为记录;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须完成新疆工程建设云的信息报送;
(3)、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两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线下获取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线下获取需携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新疆尚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4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恰秀路红石社区吉木乃街9号(花园邻里中心)四楼3-4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04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恰秀路红石社区吉木乃街9号(花园邻里中心)四楼3-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尚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绿地中心智海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186*****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旭恒

电 话:186*****8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棚户区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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