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防水隐患处理项目比选邀请函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防水隐患处理项目比选邀请函

各公司:

因我院多处防水存在隐患,诚邀有意向的公司参与我院该项目投标,中标公司将承接我院该项目。请有意应答者派员于2022年12月2日12时前将项目方案及报价资料密封后交至涪城区人民法院507办公室(若因疫情原因可邮寄)。

一、项目标的:7万元以内(含7万元,超出项目标的报价的属无效报价)。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位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大梯步下房间及过道

高压注胶防水

750

kg

石膏板吊顶部分拆除

10

石膏板吊顶修复

10

各位置乳胶漆铲除后零星修复

100

2

伸缩缝

高压注胶防水

300

kg

伸缩缝补砖

5

3

4楼平台防水

石膏板吊顶拆除后修复

5

卷材防水及砂浆保护层

30

4

主楼外一层卫生间漏水处理

顶面石膏板拆除

15

高压注胶防水

120

kg

防水石膏板制作

15

顶面乳胶漆

15

5

拟新增仓库漏点处理

卷材防水

200

高压注胶防水

300

kg

地面防水保护

150

墙面防水封闭

100

墙面乳胶漆(2.4米高)

180

新增钢制双开门(1.8*2.45)

1

2、项目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施工工期

20日历天

3.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应答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应答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鲜章);
3、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鲜章);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单位鲜章);

5、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鲜章);
6、提供该项目报价材料(,超过控制价报价的属于无效投标资料,报价单需加盖单位鲜章);

7、投标应答资料应提供应答要求及应答资料要求的全部内容,并密封好提交,否则属于无效投标资料。

报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43号)

联系电话:唐女士0816-*******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水 隐患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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