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垦殖场“干部作风建设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

红光垦殖场“干部作风建设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

红光垦殖场“干部作风建设整治提升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落实区委“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和关于严格十项制度锻造过硬作风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推进工作落实,服务全区发展格局。结合区委《关于开展全区干部作风整治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字【2022】16号)文件精神,经场党委、场部研究决定,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整治提升月”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紧扣“全市带头做示范,全省奋力勇争先”的要求,切实解决我场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健全一批长效机制,使全场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实干意识进一步加强、工作热情进一步激发,着力做到提素质、转作风、出成效,为建设和谐美丽新红光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整治提升月”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推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形成有利于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营造担当干事氛围,推动全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利用三个月的时间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不按时上下班,窗口工作人员不按要求打卡,迟到、早退、旷工;工作人员不严格按照排班制度值班值守;不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存在迟到、早退、缺席等问题;不严格遵守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不严格遵守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打牌赌博;工作日午餐饮酒,服务大厅吸烟、吃零食;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无故外出、串岗聊天、玩手机、看电影、玩游戏、逛淘宝、聊微信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等问题。

(二)窗口形象方面。重点整治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衣着不整,不摆放岗位公示牌,示范岗公示牌;办公物品摆放零乱,卫生脏乱差;办事指南陈旧,办事流程不透明、内容不详细,引导牌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三)服务态度方面。重点整治服务群众不主动不热情,甚至态度冷漠生硬、语言不文明,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未落实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受群众咨询时解释不耐心、不详细;生人熟人区别对待,玻璃门、弹簧门,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工作质量方面。重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受理办理不及时,办事效率低,工作拖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群众满意率低;工作进度慢,上级布置的工作,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完成情况进度不达标,完成效果差,反馈问题多等问题

(五)纠正四风方面。重点整治违规接受吃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三、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场部机关全体干部、各分场队长以上干部、场直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四、工作措施

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从2022年11月开始至2023年2月结束,活动为期三个月。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11月上旬)

成立以党委书记刘国平同志为组长,场长揭克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场、场直各单位为成员的红光垦殖场“干部作风建设整治提升月”领导小组,制定“作风建设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陈智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场“干部作风建设整治提升月”活动的日常工作,督查督办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第二阶段:学习动员阶段(11月中旬)

把开展“作风建设整治提升月”活动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年度考核,从严压实各党支部责任,要依托主题党日等活动,扎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规范干部作风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党员干部人人知晓,全员参与。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1月底至12月中旬)

1.自查整改。场机关、各分场、场直各部门要对应本地本单位的职责,针对干部作风上存在问题,认真填写红光垦殖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明确整改时限、加大整改力度。整改情况于12月31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社会评议。各分场要结合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要做到有的放矢、细化整改措施、扎实落实整改。

第四阶段:督查整治阶段(三个月整月贯穿)

1.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在每个阶段确定监督检查重点,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对优秀典型进行通报,在全场范围内凝聚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2.严肃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及时提醒教育;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单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一律严查快办。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因作风不正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较大的,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整改走形式、机关作风长期未见好转的,约谈相关负责人。

3.开展警示教育。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利用全场干部会、主题党日活动、业务培训会加强对党员干部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违纪违规行为多发频发的单位,适时召开全体干职工警示教育大会。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2月)

1.建立长效机制。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纠错追究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及规定,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巩固提高。场机关、各分场、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作风建设整治提升月”活动纳入到本年度日常工作考核以及党组织生活和组织生活会中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将作风建设落实到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强化执行的具体行动中,弘扬“马上办”精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活动达到目标、取到实效。

中共红光垦殖场委员会

国营红光垦殖场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

红光垦殖场“干部作风整治提升月”

领导小组名单

各分场、场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成立红光垦殖场“干部作风整治提升月”领导小组:

组 长:刘国平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揭 克 场 长

副 组 长:徐趙群 党委副书记

陈智明 纪委书记

李陆禄 党委委员

王 凡 党委委员

李文豪 人武部长

辛 斌 副场长

艾玲芝 副场长

艾江龙 副场长

成 员:俞青山 王港支部书记

洪小福 新田支部书记

周伟才 工业区支部书记

周辉华 红光中小学校长

张志平 红光卫生院院长

吴意文 瑶圩派出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陈智明同志兼任。

成立“干部作风整治提升月”整治督察组:

组 长:陈智明 纪委书记

成 员:梁思成 李洋

成立“干部作风整治提升月”宣传报道组:

组 长:王 凡 党委委员

成 员:马俏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提升 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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