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三维辅助布置模块研发外委项目招标公告-2022-11-2818:20:20
明三维辅助布置模块研发外委项目招标公告-2022-11-2818:20:2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明三维辅助布置模块研发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2.3 招标项目概括“数字核电”作为中核工程建设“数字核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团公司“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大建设目标和战略任务。中核工程积极推进数字核电工作,全面开展核电厂数字化设计研究。数字核电厂以数字化、三维可视化、智能化为特征,形成以数字模型为基础的全寿期数字核电厂协同设计能力,以提高公司数字化核电设计质量、效率,并形成对核电建设相关环节、技术服务等业务的良好支持。核电站三维设计技术已逐渐成熟,目前华龙一号机组均已采用基于PDMS平台的三维设计,随着技术的发展,三维交付也成为一种趋势。照明系统设计工作中,目前除需要在次托盘图纸上布置的主要小三箱在三维系统中已体现外,其余照明小三箱、开关、插座及灯具和对应的连接线等均未在三维系统中体现,这对后续工程实施三维或数字化交付有一定的影响,无法满足全三维交付需求。现阶段华龙一号单堆机组照明灯具约*****套、照明小三箱及开关、插座约7000个,设备间连接线约*****根以上。如采取三维逐个建模的方式,工作量远大于二维绘图,效率也显著降低。基于以上因素,需要提出灯具、照明小三箱、开关、插座等设备及线缆在三维布置设计平台快速布置需求,并完成软件开发。
目前在三维设计工具的开发设计中,国内外尚无高效智能的三维布置插件/软件,用以满足照明设计的数字化、自动化设计需求。为此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电气设计所积极响应集团、公司的号召,结合《中核集团集中研发项目数字核电一期关键技术研究》的需求,开展“照明三维辅助布置模块”的研发工作。其作为“三维布置设计平台研究与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照明系统在三维设计上实现设计输入结构化、设计流程自动化、设计输出数字化的软件。
2.4 招标范围照明三维辅助布置模块是三维布置设计平台的一部分。为实现高效的三维设计布置要求,照明三维辅助布置模块研发项目的第一步即实现照明三维设计的自动/半自动化。其具体目标如下:
(1)能够建立灯具、光源、开关、插座等照明元件数据库、图例库及模型库(CNPE负责)。开发商应保证照明设备的参数、图例、三维模型完整关联,并根据上述开发需求对元件库建立的数据格式和方式提出需求。能够建立典型房间照度值表。能够建立不同材料反射比表格。
(2)在照明布置设计中,可从模型库中选取相应的照明设备,根据照度计算书结果进行照明设备布置,布置过程应采用三维设计思路, 开发快速布置工具保证设计人员高效完成照明灯具三维布置设计,基于三维模型进行正向出图。
(3)根据二三维模型对应关系或其他方式,实现二维布置三维模型化,在三维布置设计平台中建立相应的照明设备、电缆模型。
(4)能够在三维视图中对照明设备提供自动标注、自动编号功能。软件应能自动完成主要灯具间的接线工作,并可人为调整接线方式。软件具备导线的编号、赋值功能,并能基于三维模型进行正向出图。
(5)标准化的数字化的数据接口,三维布置完成的设备、电缆模型,可导出每组回路的接线盒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设备名称、房间号等数据信息,通过接口提供至电气平台,供电气平台进行二维布置信息的更新或生成。
(6)开发的通用性要求
开发应考虑通用性,满足在不同项目应用的需求。
本项目的主要用户范围为:所有在三维布置设计平台中进行照明设计的相关部门。
2.5 项目实施地点2.6服务期限2.7质量要求或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明三维辅助布置模块研发外委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11月28日19时00分—2022年12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3年01月04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业主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雯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业主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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