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监督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监督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监督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充分发挥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区审判工作实际,通过单一来源招标的方式,由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全区统一办案系统)中进行升级研发了“重大敏感案件监督管理系统”,系统以“重大敏感案件”管理为切入点,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解决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保障司法公信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高院审管办的业务要求和系统的建设推荐,计划直接采用由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全区统一办案系统)研发的“重大敏感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重大敏感案件在立案阶段、办案阶段进行重大敏感案件的登记,院庭长能够实时监管并且具有留痕功能。为保证本次采购的重大敏感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业务数据标准符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明传要求,故优先采购涉及到系统对接原厂商的系统,更符合审判流程与数据的安全、准确、稳定、有效的相关要求。
通过沟通当前日喀则两级法院、拉萨市两级法院和昌都市两级法院已经开通部署使用了该“重大敏感案件监督管理系统”模块,的确也符合业务庭室业务开展的需要,为保证那曲地区两级人民人民法院后期更有效、更及时的进行数据的交互,采购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系统能够保证避免重复建设和对接开发工作量的重复投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29日 至 2022年12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单一来源方式论证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藏自治区色尼区那曲镇环城路
联系方式:巴泽老师177*****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泽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大东路科技大厦东侧3楼
联系方式:滕先生138*****210
标签: 案件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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