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盛(Z-2015)招字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投资[2009]26号文及漳发改投资[2010]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市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15号(原市公安局大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层数为地上21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为26920㎡,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招标最高控制价: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卡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机房系统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招标人发出进场安装施工通知书后 15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含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应与装饰工程同步完成,各关键节点工期按经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控制;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杭州青岛电子有限公司;
2.6.2、监理单位:待定
2.6.3、代理单位: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4、审核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若是省外企业的,应根据闽建筑【2013】30号、【2013】5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6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单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缴交工程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6月15日12:00时之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贰仟元整(¥102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龙海市公安局
账号:162020100100023279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海支行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16日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16日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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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公安局;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15号(原市公安局大院内),邮编:363199;
电话:
137*****087,传真:
****-*******;
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307室,邮编:363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小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