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科研院所运行情况专项评估机构(第二次)

宜宾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科研院所运行情况专项评估机构(第二次)

第一章 宜宾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科研院所

运行情况专项评估机构(第二次)遴选公告

为配合做好“双城”科研院所发展成效评估工作,促进“双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按照“双城”重点工作推进指挥部工作部署,“双城”科研院所专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主办单位,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决定对宜宾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科研院所运行情况专项评估机构(第二次)进行公开遴选,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评估机构均可参与竞争。

一、遴选项目的名称、内容:

(一)项目编号:KJ-ZX-*******

(二)项目名称:宜宾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科研院所运行情况专项评估机构(第二次)遴选

(三)基本情况:

“双城”科研院所运行情况专项评估工作旨在客观评估科研院所整体运行情况,评估科研院所核心技术与前沿科技及与本市产业结合情况,加强和规范科研院所对运行经费、科研经费的管理,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科学评价科研院所发展成效,促进“双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本次专项评估工作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一家机构,根据市校合作协议签订时间、经费支付进度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分批实施专项评估。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遴选内容:

本次遴选内容为“双城”科研院所运行情况专项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本次评估共计11个科研院所,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评估5个科研院所,即:宜宾上交大新材料研究中心、宜宾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宜宾哈尔滨工业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宜宾吉林大学研究院、宜宾西南财经大学长江金融研究院。第二批次评估6个科研院所,即:邓中翰院士工作站、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宜宾四川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宜宾园区(宜宾电子科技大学研究院<智慧信息系统产业技术研究院>、四川省人工智能研究院)、宜宾西南交通大学研究院。

“双城”科研院所均为我市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共建的研究机构,需要各参选单位在充分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市级及以上科研机构评估标准和市校合作协议履约情况,就科研院所运行情况、发展前景、技术成果、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平台建设、科技奖项、专利技术等科研成效,人才队伍本地化、服务地方产业、科技企业孵化等服务成效,机构设置、经费开支、资金账户、人员管理等内控成效,办公场地、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管理成效等多方面设置专项评估指标、组建专家团队、拟定专项评估计划及财务审计计划,最终形成专项评估报告。

二、参选人资格:

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一)参选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参选单位须具备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相应资质;

(三)参选单位近五年(2017年8月至今)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评估项目和两个及以上财务审计项目的成功案例或业绩经验。

(四)本次遴选接受联合体参选(财务审计报告可由联合参选单位出具)。

三、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请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合同部持以下资料领取遴选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适用法定代表人参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适用授权委托人参加);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1.由于疫情原因请潜在参选人将上述领取招选文件的资料(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加盖公章并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同时将领取招选文件的资料邮寄至招选人,邮寄地址详见本公告第九条联系方式。

2.领取招选文件的资料发送至招选人指定邮箱后,经招选人审核通过,招选人将招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参选人邮箱。

四、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时间)、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选地点)

(一)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二)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选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D1-A座19楼。

五、工期:

中选通知送达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进驻并启动分批评估工作。

1.第一批次评估5个科研院所,即:宜宾上交大新材料研究中心、宜宾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宜宾哈尔滨工业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宜宾吉林大学研究院、宜宾西南财经大学长江金融研究院。

评估机构进驻第一批次评估的科研院所,开展评估工作。2023年1月10日前,形成第一批次科研院所专项评估报告并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2.第二批次评估6个科研院所,即:邓中翰院士工作站、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宜宾四川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宜宾园区(宜宾电子科技大学研究院<智慧信息系统产业技术研究院>、四川省人工智能研究院)、宜宾西南交通大学研究院。

2023年2月10日前,形成第二批次科研院所专项评估报告并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购销平台发布。

七、其他事项

见《宜宾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科研院所运行情况专项评估机构(第二次)遴选文件》

八、最高限价

本次遴选最高限价144.68万元。

九、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母先生

电话: 0831--*******

日期:2022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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