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专线车辆运营经营权(二次)招标公告
旅游专线车辆运营经营权(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普洱城市旅游观光巴士的运营、思茅主城区至普洱国家公园等景区旅游专线车辆运营经营权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云财采〔201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普洱城市旅游观光巴士的运营、思茅主城区至普洱国家公园等景区旅游专线车辆运营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人为普洱市思茅区旅游局 ,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委托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5年5月19日15时在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审查后,认定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依法组织采购,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普洱城市旅游观光巴士的运营、思茅主城区至普洱国家公园等景区旅游专线车辆运营经营权采购项目(二次)(厚招-15043);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预算:见招标文件。
2.4采购范围及数量:普洱城市旅游观光巴士的运营、思茅主城区至普洱国家公园等景区旅游专线车辆运营经营权的采购;
2.4.1车辆要求(1辆):双层半敞豪华巴士,11000×2500×4200mm,座位:70座。金龙或者宇通(或相当于该品牌),车上装配车载电视、空调、监控摄像头、播音设备,装载WIFI无限网络。
2.4.2车辆要求(2辆):高一级客车,31+1+1座,金龙或者宇通(或相当于该品牌),进口发动机,高配置。
2.5服务要求:车上需配备专业的导乘人员,为乘客讲解普洱及思茅区的景区及风土人情。
2.6经营范围:普洱城市旅游观光巴士的运营(思茅主城区范围内)、思茅主城区至普洱国家公园等景区旅游专线车运营(思茅主城区至普洱国家公园沿线)。
2.7经营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经营权的采购;
3.3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班线客运或旅游客运经营许可资质(提供经营许可证原件);
3.4企业取得三级(含三级)以上安全达标资质证书;
3.5企业能保证投入运营后,不得影响原有班线的经营,不得出现停运等不稳定事件。
3.6投标人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在城区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并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安全、财务、经营管理人员。
3.7资信证明文件,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
3.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
4.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在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普洱市茶苑路28号思茅区建设局4楼)或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6月1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4.2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客运经营许可证;资质安全达标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资信证明文件;经营固定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5 年6月15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普洱市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易点招标1厅(普洱市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办公楼1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普洱市思茅区旅游局
联系人:徐文姬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人:朱珊珊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普洱市茶苑路28号思茅区建设局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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