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度社会检验鉴定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HW20220113
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度社会检验鉴定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HW20220113
项目概况
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度社会检验鉴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2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
项目名称: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度社会检验鉴定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度社会检验鉴定服务采购(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社会检验鉴定服务,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采购包,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2023年度社会检验鉴定服务采购(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社会检验鉴定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投标企业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标项2】
1.投标人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投标企业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7.法医毒物检测项目通过资质认定(CMA)或实验室认证认可(CNAS),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及相应附表,资质认定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附表的能力范围中包含“法医毒物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2301室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2301室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号办公楼2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司法鉴定许可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信用报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及相应附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请供应商将以上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并备注联系方式;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出具情况说明,可将有关材料先行提供,待解封后将公章及法人章加盖齐全并重新提供。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街599号
联系方式:185*****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2301室
联系方式:182*****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硕苇
电 话:182*****702
标签: 社会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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