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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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0px" colspan="2">按发包人要求完成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组织形式:**0px" colspan="2">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0px" colspan="2">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0px" colspan="2">436.45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010147*****001

建设单位: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标段(包)名称: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代理单位: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长隆大街2015-1号,长春市合隆镇谭家屯村以东,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以南,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以西,道路以北

总投资(万元):436.45

建筑面积:*****.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03月15日至2025年08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月05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月05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市级教育费附加全额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
2.2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下部分规划总建筑面积8000㎡,地上部分规划总建筑面积 *****㎡;拟建设综合楼一栋,包含学生自修室、图书阅览室、阶梯教室、专业及教师教研用房、人防设施及停车场、配套设施、设备及管网等。
2.3 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2.4 建设地点: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长隆大街2015-1号,长春市合隆镇谭家屯村以东,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以南,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以西,道路以北。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436.4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连续不间断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且网上可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具有2022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2022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22年**月5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19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6.2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长隆大街2015-1号
联系人: 刘一民
联系电话: 0431-********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
联系人:高杰
联系电话:043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邮箱:jstzbc**3@**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3. 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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