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新西站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湘潭新西站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综合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新西站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新西站一期建设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HNJX-QY-XT******

3、采购预算价:*******.40元

4、项目的主要需求: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条款

整包

湘潭新西站一期建设项目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质量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执行;

3、质保期(缺陷责任期):贰年。

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2、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审结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最低业绩要求:提交近三年内承担过一项相关业绩证明资料(相关业绩有效时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所需提供的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50%)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本邀请通知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全部有效证明材料,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签署完整、并清晰可辨;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3)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及对简要技术要求的响应。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准备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在封套上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 12月1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霞光东路58号长塘大厦八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交发集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湘潭综合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宇

电 话:138*****820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东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管莹莹 林珍

电话:0731-********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霞光东路58号长塘大厦八楼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1),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2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2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2年___ 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证 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月号参加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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