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1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1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1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5-059Z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地 址:西安市未央路方新村政法巷14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476号办公楼4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安全保密专用系统,1套,含内网防火墙、外网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入侵防御、网闸、视频安全系统,预算60.5万元; 第二标段:单警装备及门禁系统,含台式液体检查仪1台,执法记录仪40台,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1台,防爆罐1个,铁皮柜2个,连接型警棍20根,4公斤干粉灭火器10个,预算39.35万元; 第三标段:办公设备,含诉讼参与人标牌10个,刑事被告人三联椅2把,灭火器8个,温湿度计4个,防虫防腐剂10桶,台式计算机40台,打印机30台,扫描仪31台,预算69.1万元; 第四标段:审判执行指挥专网建设,含大屏显示系统(46寸拼接单元4块、拼接控制器1台),通用管理平台1台,单兵系统4台,交换机1台,预算60万元; 项目用途:办公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第二标段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警用器材。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主要产品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第一标段:内、外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入侵防御;第二标段:台式液体检查仪、执法记录仪、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防爆罐、连接型警棍;第三标段: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第四标段:大屏显示系统); 4、第一标段:(1)上网行为管理需提供多核多线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网闸需提供多核多线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GB/T-28181-2011国标测试报告;(3)入侵防护需提供《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 5、第二标段:执法记录仪、防爆罐、台式液体检查仪、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机需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 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生产厂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机生产厂家具有商用密码生产许可证、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第三标段:计算机售后服务体系需提供客户CCCS认证、ISO27001认证,提供厂家在本地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证明。扫描仪需提供陕西省内售后服务的原厂工程师(专职扫描仪维修人员)的陕西本地社保证明,中国节能产品证书; 7、第四标段:拼接单元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拼接控制器、通用管理平台具有3C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供应商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叁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证明; 9、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6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上为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友谊西路476号办公楼4层424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下午2:30前 2、开标时间:2015年6月17日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友谊西路476号办公楼4层会议室(1)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任甜 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