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机房维保与财政应用软件系统服务
2022年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机房维保与财政应用软件系统服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乙方:福建博思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SXH[DY]*******的2022年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机房维保与财政应用软件系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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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6楼财政金融局;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机房维保服务内容:PC服务器、存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及其管理软件以及ORACLE数据库(标准版)、双机软件等。 2.应用软件开发和维护:部门预算管理软件、财政预算指标管理软件、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总预算会计信息管理系统、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国库统一支付工资系统、部门决算网络版系统等。 (一)应用软件服务内容 1、部门预算管理软件:软件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指 定单位、财政业务处室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系统参数更新设置,业务流程变动处理;提供系统年结、科目更新、通用报表定制等服务;提供指 定单位单位端软件安装、操作流程及业务流程疑难解答服务;将年初预算数导入到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实现指标管理;将网速调到业务需求可接受的正常时速上来;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设计系统表样;制作年初预算系统批复表样,便于按预算单位由系统一次性生成,操作简单易行。 2、财政预算指标管理软件:软件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指 定单位、业务处室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系统参数更新设置,业务流程变动处理;提供系统年结、科目更新、通用报表定制等服务;接入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中的年初预算数,并将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的指标数据复核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实现预算数据转入支付管理;将网速调到业务需求可接受的正常时速上来;做好分预算单位按预算执行月份提取“三公经费”核销数;做好分预算单位按预算执行月份精准提取核销数。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指 定单位、业务处室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系统参数更新设置,业务流程变动处理;提供系统年结、科目更新、通用报表定制等服务;提供指 定单位单位端安装、支票打印模板调试、操作流程以及业务流程疑难解答服务;将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传出的指标数据接入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并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计划数、支出数返回到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进行指标数据核销;与各个代理银行财政业务联调,业务数据处理,保证财政,人民银行以及代理银行三方间的证书有效性;4小时内响应问题与解决;新增与变更单位无另行收费;培训与技术指导无另行收费。 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指 定单位、业务处室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资产科目更新,系统参数更新设置,业务流程变动处理;提供指 定单位系统安装、操作流程及业务流程疑难解答服务;协助完成省厅要求的报表数据收集、上报工作;4小时内响应问题与解决;新增与变更单位无另行收费;培训与技术指导无另行收费。 5、总预算会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培训、打印调试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业务年室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会计科目更新,系统参数更新,年终结转等服务;4小时内响应问题与解决;新增与变更单位无另行收费;培训与技术指导无另行收费。 6、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提供财政端数据库安装、调试、培训、打印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财政端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指 定单位软件安装、调试、培训、打印调试、日常维护;及时响应维护对接,4小时提供解决方案,技术业务指导并解决;远程处理问题及业务技术指导无另行收费;新增单位的不纳入年度服务费中。 7、国库统一支付工资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提供功能科目更新,年终结转服务;预算单位系统安装、操作流程及业务流程疑难解答服务;提供系统新增、变更单位注册码服务;4小时内响应问题与解决;新增与变更单位无另行收费;培训与技术指导无另行收费。 8、部门决算网络版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培训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提供指 定单位、业务处室人员新增或变动处理;权限分配设置;系统参数更新设置;业务流程变动处理;提供通用报表定制等服务;实现全区决算汇编;4小时内响应问题与解决;新增与变更单位无另行收费;培训与技术指导无另行收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期间内所有的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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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服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出具等额正式发票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0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度。
10、违约责任
1.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造成甲方的硬件、网络、办公设备以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 3.乙方未按照服务约定提供技术服务的,应提交书面解释给甲方。每延迟服务1日,甲方可向乙方要求相应技术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但违约赔偿总额不得超过相应技术服务费用的5%。乙方累计超过【5】次违反服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的款项中优先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知识产权。乙方同意,乙方依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上的技术、知识和程序有关的任何构想、概念或其他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的专有财产,甲方应享有上述技术的唯一且专属的权利和所有权。同时,甲方原有知识产权及第三方知识产权不依本合同发生任何变化。 2.保密范围。双方都有责任保守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为其它任何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包括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以及对方的业务数据等)。双方应对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严格要求,遵守本合同及保密协议(如有)约定的保密义务。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实际损失,赔偿额以合同金额为限。本条款不因合同变更、修改、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或双方首次接触到保密信息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至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成为公知信息之日。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 乙方: | 福建博思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5层B区 |
单位负责人: | 陈伟明 | 单位负责人: | 叶章明 |
委托代理人: | 张厚伟 | 委托代理人: | 吴仁强 |
联系方法: | 137*****128 | 联系方法: | 189*****54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7*****140******* |
签订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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