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秋冬服装招标公告
劳务派遣人员秋冬服装招标公告
通江县红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人员秋冬服装采购项目公告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受通江县红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进场采购业务规则(修订)》的相关要求,拟对其劳务派遣人员秋冬服装采购项目采用网络反向竞价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网络竞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名称:通江县红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红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秋冬服装采购。
(三)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00元(大写:陆万玖仟元整);本次采购以¥*****.00元(大写:陆万玖仟元整)”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采购方式:网络竞价(反向报价)。
(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采购要求及其规格要求
采购标的:劳务派遣人员秋冬服装。
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成交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告,首次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采购公告期内,意向供应商按本公告“三、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要求上传资料,在公告期内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审核,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才能参与竞价。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1、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继续挂牌,直到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的意向供应商。
2、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2家以上(含2家)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意向供应商采用网络竞价(反向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产生最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具体报价时间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另行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商。
(三)发出中选通知书
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四)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自行熟悉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合同签订、供货期限及价款结算等事宜
1、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通江县红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2、供货期限:供应商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3、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供应商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2日内进行验收,如出现货物问题,双方共同协商并且供应商现场提出解决方案。
(2) 验收标准:采购方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有数量、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明细进行清点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4、价款结算: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预付10%的货款给供应商,收到货物且验收合格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85%的货款,另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后3个月后支付给供应商。其他条件、内容详见附件《采购合同(草案)》。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六、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为3个月,质保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退还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负责修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意向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发布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意向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参与采购的资格。
(二)意向供应商确认为成交供应商且未违约的,西南联交所在收到采购双方签订的且生效的《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应收取的采购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未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西南联交所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三)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与采购人(通江县红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人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采购人的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人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报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报价程序的;
8、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进场采购业务规则,影响报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在扣除采购人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保证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由采购人负责保证金处置。
八、其它事项
成交后最终供应商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2000元,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从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收。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告到期日17:00前,意向供应商应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进行报名登记,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
2、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账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江县红峰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5*****819
采购服务平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
通讯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云台街95号丝绸大厦2楼
邮 编:******
联 系 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180*****857 0827-*******
标签: 劳务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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