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支公司2023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渝北支公司2023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受采购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委托,由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国寿人险渝北发(2022)170号文件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渝北区支公司新办公场所内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竞争。
一、采购项目内容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投标保证金 (元)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渝北区支公司新办公场所内部物业服务采购 | 1年 | 9000.00 |
自有资金,预算金额为46.3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s://cpmsx.e-chinalife.com/xycms/)上发布。
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登记,加入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首次报名参与采购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进入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s://cpmsx.e-chinalife.com/xycms/),向采购人递交有效的供应商报名申请材料(相关程序及说明详见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首页《报名供应商申请须知》)进行注册登记。
未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登记的,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或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22年11月29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止(工作时间),持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名时由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诉讼案件承诺(截止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无可能对采购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注:供应商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书面承诺,承诺函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qq.com,领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报名表等相关资料,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单位,其投标资料将不被接收。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1月29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7日。
(五)投标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西南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华宇北城中央B区1栋6-21)。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2年12月7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邮件(*********@qq.com,采用邮件形式应为鲜章扫描件)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鲜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开标现场需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开标现场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的,不提供此文件),保证金进账单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十一)报名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递交
5.1.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供应商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西南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渝中和平路支行
5.1.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
5.1.3转款备注:人寿渝北支公司物业服务采购。
5.1.4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转账凭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有关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并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2保证金退还方式
5.2.1中标人和成交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直接退还。
5.2.2中标人和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直接退还。
咨询电话:02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澄清文件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s://cpmsx.e-chinalife.com/xycms/)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得进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针对本条内容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023)********
监督部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23)********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筷子街2号中国人寿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华宇北城中央B区1栋
九、现场踏勘供应商应在开标开始时间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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