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共同开发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区财务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共同开发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区
财务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SJFH21CG-02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共同开发佛山市公安局禅城
区财务智能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63.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共同开发佛山市公
安局禅城区财务智能化项目1项636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共同开发佛山市公安局禅
城区财务智能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共同开发佛山市公安局禅
城区财务智能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四供应商资格: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
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
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的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2以下内容须提供书面声明:
(1)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
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
型规模企业: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申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
中标人名称一致。
1.3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9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到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
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创新大厦B座1212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
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121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
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1212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0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57-833096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
2室
联系人:胡庆芳
电
话:0757-86225996
电子邮件:3271139175qq.com
恒工程造价咨
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号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3
(盖章)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共同开发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区财务智能化项目
招标公告
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公
安局禅城分局共同开发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区财务智能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共同开发佛山市公
安局禅城区财务智能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FSJFH.21CG-024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共同开发
1项
636000.0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区财务智能化项目
备注:1,详细技术规格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最高投标限价已包含招标代理费。
四供应商资格: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
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
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
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
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2以下内容须提供书面声明:
(1)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
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型
规模企业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申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
称一致。
1.3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北京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期间办
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创新大厦B座121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也可通过邮件邮箱:312460416qq.com)办理线上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
9:30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南海
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1212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上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
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1212室)。
十投标保证金须在2022年12月16日17:00时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帐,投标人
需在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十一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采购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司
分行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陈小姐0757
联系人:周先生
86225996
联系电话:0757-83309696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温小姐0757-86225996
柔
项目联系人:胡小姐陈小姐0757-86225996
电子邮箱:312460416qq.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
城2期B座天安创新大厦1212室
邮编:528000
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年十一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