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管网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二次招标公告
供热管网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南宁电厂供热管网工程系统调试(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TSZB15-004
日 期:2015年5月22日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电南宁电厂供热管网工程系统调试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 《关于同意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南宁电厂供热管网工程备案的函》桂工信节能函【2013】372号 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 ,招标人为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六景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国电南宁电厂供热管网工程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供热管线长度约15.2公里(其中含6公里左右已建成的公路,7公里左右园区规划道路,规划道路建设)。一期设计供汽量120吨/小时,始端供汽压力1.2MPa,温度300℃左右的过热蒸汽,终端用户供汽压力0.5~0.8Mpa的饱和蒸汽(已与11家造纸企业签订用汽意向协议)。供热项目基础工程在本期工程一次性建成,预留二期供热管道位置,计划扩建供汽量200~250吨/小时。
计划工期: 2015年6月15日-6月30日。
标段划分:本招标文件为总包合同,不划分标段。
水文气象:多年年平均气温 21.5℃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 39.2℃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 -1.0℃
交通运输:规划道路及施工便道
周围环境:农田和村庄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分项调试、整套启动调试及试生产期间的配合、调整、优化、完善。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国电南宁电厂供热管网工程系统调试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火电工程甲级调试资质证书,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名称与资质证书所有人名称必须相符。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内2台300MW及以上机组的调试业绩。
3、财务能力: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流动资金充足。
4、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调试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近5年内2台300MW及以上机组调试项目经理业绩;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近5年内2台300MW及以上机组调试专业负责人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6、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2日起-2015年5月28日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
供热管网工程系统调试
1
1200
2015.6.15-2015.6.30
GDCX-TSZB15-004
150000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北京时间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开标的投标文件地点为待定。
1.1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北京时间15:00整,地点待定。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15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横县六景镇良圻街
邮 编: 530317
传 真: ****-*******
联 系 人:胥鸿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00-1-8106
邮 箱:crz1068@126.com
联 系 人:崔荣忠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
邮 编:100055
邮 箱:********00@b.qq.com">********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会员注册电话:********00-1-8040、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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