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招标公告

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融[FD-2015]招字第 016号
开标时间:2015-06-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鼎市水利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融[FD-2015]招字第 016号、鼎招(2015)5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鼎市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已由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以闽水防汛[2013]25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地方配套,招标人为 福鼎市水利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建省福鼎市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鼎市各项目所在地;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地方配套;
2.4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人民币340万元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1.依据《福建省福鼎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在充分利用福鼎市气象降雨记录、国土土地利用分类、水利普查、水文洪水记录等现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水利厅的技术规程及要求,开展防治区基本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危险区调查、小流域基础信息核查、需防洪治理山洪沟基本情况调查、涉水工程调查、沿河村落现场详查、历史洪水调查,确定威胁范围和程度。
2.划分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开展一般防治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重点防治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绘制相关图件,并建立相关数据库;对易发生山洪及洪涝灾害的山洪沟,提出工程治理建议。
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2.6工期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面工作。
2.7工程质量要求:按照本项目技术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最终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准。
3.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建设和验收合格后一年维护期内的现场服务响应;
3.4本项目指定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现场采集终端软件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系统软件为现场数据采集与数据录入软件,投标人应具有应用上述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的技术和能力;
3.5 根据闽防办【2014】20号、闽防办(2014)3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福建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专业单位推荐23家名单之内单位。(名单详见招标文件)。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闽防办【2014】22号文件要求,允许水文单位可采取联合体形式参加调查评价工作的投标。其余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是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7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5月 22日至2015年5月26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3: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等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3.5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6月15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 9.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帐户名称: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013111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

招 标 人:福鼎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江滨南路22号 地址: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1101室
邮 编: 355200 邮 编:355200
联 系 人: 林长生 联 系 人: 阮女士
电 话:****-*******139*****550 电话/传真:****-*******

日期:2015年5月22日

备注:5月23日至5月24日需报名的申请人请联系****-*******15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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