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健全完善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提升村(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办发〔2020〕14号)的文件精神,开展制定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围绕全区基层工作大局,积极整合法律服务人才资源,深入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村(居)延伸,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引导广大律师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基本保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结合法律服务行业党建阵地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三、起草过程
????根据部署,我局分三个阶段开展制定工作。
第一阶段:内容拟定。起草依据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安徽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地方标准DB34》,确立工作计划及内容。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从6月2日开始,我局就《关于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书面征求了区直相关单位、各律所、各街道的相关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4条,采用修改意见2条,对《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汇总调整事项梳理和修改完善情况。
第三阶段:公布实施。6月9日,经区政府办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公布调整后的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1.实现法律服务在全区村(居)全覆盖,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2.引导基层干部群众能够自觉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普遍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人员配置、工作职责、工作标准三方面健全工作机制。
????1、人员配置。聘任条件:我区范围内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可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聘任方式:实行区司法局推荐、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社区(村)与法律顾问双向选择的模式,区司法局将推荐的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工作业绩、诚信操守等情况公示,以便社区(村)了解;资源调配:由1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多个社区(村)法律顾问或者1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对应多个社区(村)。原则上,每名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的社区(村)数量不超过5个。
????2、工作职责。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调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3、工作标准。每月提供不少于1次、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设立工作台账,实行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一村一卷,作为年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设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公示栏,对外公布法律顾问信息。
????六、保障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合力;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开栏等载体,搭建服务平台,畅通服务渠道;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将“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安琅琊”考核,区司法局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七、政策咨询方式
????琅琊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股,电话: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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