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系统一期工程软件系统开发及数据普查招标公告

城管系统一期工程软件系统开发及数据普查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城建信息服务中心委托,对采购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一期工程软件系统开发及数据普查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5】36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附件招标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工期

A

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软件开发建设

详见招标需求

详见招标需求

驻马店市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B

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数据普查建设

详见招标需求

详见招标需求

驻马店市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注:1、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投标人可参加所有标包(或几个标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数字城管或智慧城管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数字城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投标人具有2011年1月1日以后独立完成的至少2个地市级数字城管或智慧城管软件系统开发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系统集成资格证书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B包: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后独立完成的至少2个地市级数字城管或智慧城管数据普查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 12:00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396-*******
5.投标保证金
A包人民币5万元,B包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帐号:***************
行号:********101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4月29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4月29日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181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一期工程软件系统开发及数据普查项目招标需求
A包: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软件开发建设
一、工程概况
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城管”)项目建设立足驻马店实际,依托政务网,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通过信息化数字技术,构建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外部评价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评价体系,建立反应快速、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考评科学、运转高效的数字城管体系,实现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细化、管理对象定位和管理主体明确以及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和长效化等目标,从而建设精准、高效、协同管理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技术要求
1.建设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1.1 Gis平台软件1套
GIS平台软件应包括服务器端、桌面软件和手机端开发包,手机端开发包应支持主流的手机操作系统如Android、IOS等。
经前期调研,驻马店智慧(数字化)城市普查使用的基础地形图由市级测绘部门提供。为了无缝对接,保障智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稳定,所选GIS平台软件与市基础数据提供平台一致者优先。中标软件供应商若具备GIS平台开发能力,且取得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基础软件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资格认证,且有2个或2个以上数字城管实际案例,也可优先考虑。另外gis软件应支持天地图等地图数据。参数要求如下表:

二、GIS平台软件。注:供货时须提供原厂授权。

1

GIS平台软件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为普查数据提供服务器端、桌面显示和手机端开发包的GIS组件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服务器软件:要求支持64位操作系统 ,能够支持跨主流Windows、Linux操作系统平台;支持对SQL Server、Oracle、PostGRESQL等数据库的空间数据进行在线编辑;要求能提供GIS平台的架构容灾策略;要求具备与其他企业级系统(如ERP、CRM、BI等)集成整合的能力。
桌面软件:1.桌面软件应支持Window2000,32位和64位WindowsXP/2003/2008/Vista/windows7操作系统
2.拥有对E00、Coverage、Shape File数据格式支持的能力,提供超过30种以上其他数据格式的转换功能
3.提供对在本机、网络、企业级数据库中的地图文档、数据和工具的快速搜索,并直接加载或运行搜索的结果;支持地图符号按照名字或标签描述的关键字搜索
4.方便灵活的地图编辑工具,可以编辑基于文件和数据库的空间数据格式。提供便捷的类CAD编辑工具和编辑快捷键,支持编辑环境下的捕捉,支持以版本管理的方式对存储在空间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多用户并发编辑
5.支持基于数据驱动的排版地图自动生成,包括标题、报表的布局和分幅地图册的自动生成。
手机端开发包:1.能够支持与成熟的云GIS平台集成,共享云中资源,并支持用户登陆的安全验证和用户内容管理,实现移动终端、桌面、Web“三屏一图”;
2.提供移动应用开发框架MobileADF,提供iPhone/Windows Phone/Android应用开发接口,支持移动应用开发。

次要技术指标:

1.2 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主要包括数据库软件、中间件、大数据管理软件、虚拟化软件、云平台管理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各1套,详细参数要求如下表:

三、系统软件。注:供货时须提供原厂授权。

1

数据库软件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为平台提供数据库支持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ORACLE 11G RAC 50用户 企业版

次要技术指标:一年原厂售后服务

2

中间件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为上层应用软件提供提供运行与开发的环境,帮助用户开发和集成应用软件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1、多源异构数据库支持:利用丰富的扩展API接口预留机制,实现对SqlServer、Oracle等主流异构数据库底层的支持。
2、多层次的接口应用模块:系统提供SOA服务调用、逻辑层应用调用以及直接数据库层访问调用等层次调用机制,为开发人员、数据库管理人员、应用系统管理员等多层次用户提供可选的功能实现。 3、严格的权限访问机制:提供严格的权限访问,保证应用中间件的服务安全、人员访问安全。4、三个层面的整合实现统一管理: 中间件软件支持统一的应用程序管理中间件服务模式,从三个不同层面(界面层、用户层、数据层)进行整合,支持多级多部门授权控制、应用管理,为应用单位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综合的、一致的中间服务,减少在多系统、多应用间的切换。 5、预管理界面提供:为管理和开发人员提供了可视化的预操作管理界面,包括人员、部门、权限、角色、应用程序、资源、操作等方面的控制。 6、与工作流引擎的无缝结合:通过接口调用和管理方式,实现与工作流引擎软件的集成,从而在应用上实现了统一的管理模式。7、满足至少4颗及以上CPU授权,且能提供一年原厂技术服务。

次要技术指标:

3

大数据管理软件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为数据提供应用管理平台、数据库软件、BI展现工具、集群管理系统、硬件及备份容灾等功能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1.数字城管的所有数据的集中、清洗和管理;2.面向管理需求的统计分析;3.面向决策需求的统计分析;4.平台可以通过动态增加服务器数量提升数据查询与分析性能5.平台必须具备高稳定性,单台服务器故障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应用系统稳定、高效、正常运行

次要技术指标:

4

虚拟化软件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可以在一台终端上上模拟出来若干台操作系统,每台终端可以运行单独的操作系统而互不干扰,可以实现一台终端“同时”运行几个操作系统,还可以将这几个操作系统连成一个网络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1、20颗CPU授权许可,许可内内存不受限制2、基于策略的数据中心自动化和工作负载优先级划分3、分布式资源调度,即根据已定义的业务优先级和不断变化的容量需求,在不同的虚拟机之间分配可用的计算容量4、存储I/O控制在数据存储层具备存储资源控制,当优化虚拟机的存储资源数量时,主机访问存储被考虑在内。一旦存储I/O达到拥塞阈值(在存储系统中用延迟来衡量),主机访问数据存储的优先级将强制执行以确保高优先级的虚拟机能够访问他们所需要的资源。5.版本要求Vmware 企业版及以上。

次要技术指标:

5

云平台管理软件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提供云平台管理功能,能够管理IT硬件基础设施(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的云基础服务的管理平台。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1、基于OpenStack开放式架构,支持主流虚拟机格式 KVM/XEN,可支持商业虚拟机格式VMware、Citrix,支持内核虚拟化技术LXC,提供轻量化虚拟化环境;2、支持多种主流操作系统,可自由配置云服务器CPU核数、内存大小、磁盘空间、带宽等,合理分配资源,节约成本;3、 整个平台基于异步消息实现的分布式系统,并采取优化与分发用户基础镜像的方案;4、平台可动态 Scale-out 水平横向扩展,IT基础设施(软硬件)按需自动扩展和收缩;5、符合网络通信和IT服务管理等标准,智能化资源管理,服务运营化;6、虚拟化资源池高可用(负载均衡,虚拟机漂移,容灾);7、支持分布式存储(软件定义存储),提供对象存储和块存储服务;8、能够提供云主机、云数据库、负载均衡器等云服务业务;9、 支持自定义镜像,可自动化快速部署;

次要技术指标:

6

服务器操作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提供服务器操作系统功能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win server 2012 64位企业版操作系统,许可数25用户及以上,满足所有服务器及虚拟化使用需求。

次要技术指标:

7

杀毒软件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实现企业反病毒的统一管理和分布管理、支持100用户、带防火墙功能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1、提供企业级解决方案,采用多系统中心的方式,能够满足用户跨区域,多层次,分隶属的多级复杂网络系统结构,实现企业反病毒的统一管理和分布管理2、统一管理表现为由上级系统中心统一发送查杀毒命令,下达版本升级提示,并及时掌握整个网络的病毒分布情况等,分布管理表现为下级中心既可以对收到的上一级中心命令做出响应,也可以管理本级系统,并主动向上级发送请求和汇报信息3、支持100用户4、带防火墙功能

次要技术指标:

1.3 应用软件(基础子系统)
应用软件(基础子系统)是严格按照住建部的标准分为: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监督指挥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以上系统功能也能在手机端APP实现,且与城管通无缝对接。详细参数要求如下表:

四、应用软件(基础子系统) 注:以下子系统可在住建部要求的标准规范内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功能点不能减少。

1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提供城管通设备与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与管理;提供对城管通设备上报信息的统计分析、终端软件的下载与升级、参数配置、终端状态监测、终端序列号管理等功能。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应包括服务器端和信息采集设备端,并应实现信息交互,城管通需整合市民通的功能;提供精确的上报时间、核查核实等图片水印功能;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可以用不同的优先级和不同的颜色进行标注;具有离线操作方式,在网络不正常情况下能暂存上报信息,待网络正常后自动上报;城管通系统具备通讯录功能,并具备更新功能,与服务器同步;具备工作日志功能,监督员可以将一天的工作上报任务的情况通过“工作日志”上报到受理中心。
2.案件上报:提供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上报表单,完成上报操作。上报问题支持图片水印、后台线程传输,批量上传。
3.案件接收:接收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报送的市政监管问题信息,具有案件的导航功能便于到达案发地点。
4.任务管理:下发监督中心分配的核实、核查、专项普查任务。
5.今日提示:管理和发布当日提示信息,能够对监督员的工作进行智能提醒和报警。
6.信息查询:提供案件查询、地图查询、监督员位置与轨迹查询等相询功能、支持监督员使用城管通兴趣点的查询。
7.数据交互/同步:通过无线网络实现无线采集设备与中心数据同步。
8.录像拍照:无线采集设备能够对部件进行录像拍照。
9.历史记录:无线采集设备上能够保存上报的历史记录。
10.地图浏览:基于嵌入式GIS引擎实现数据浏览和操作。
支持第三方地图接入应用(如腾讯地图、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具有矢量地图、卫星地图、实景(街景)地图在线展示功能。
11.手机/GPS定位:实时/历史定位管理功能,并在系统中加入状态提示图标,对监督员的GPS、通信状态、电量状态实时提示,方便监督员的工作。
12.考勤管理:记录监督员上下班时间、考勤记录查询、请假管理等;具备监督员的抽查点名功能,支持指挥中心直接下发点名抽查命令,对监督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部件在线更新:对小范围变化的点状部件进行在线编辑和更新;(1)查询部件:提供按照部件分类查询,按照部件编码查询部件的功能。(2)增加部件:在列表中或者地图上增加部件信息;(3)批量更新:编辑功能可以实现一个部件的批量更新(4)数据导入:采用文本文件进行数据导入。
14.嵌入式GIS引擎:支持手机GIS,可针对具体图层实现显示、控制和查询。
15.数据加密压缩:便于安全、高速数据传输。
16.系统帮助:可以通过“系统帮助”了解终端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
17.系统自检:支持系统的故障自动检查功能。
18.自动升级:支持登陆后自动或者手动版本检查及更新功能。
19.系统设置:常规参数的自行定制。
20.系统登录:支持用户名,密码登录。
21.版本控制:提供城管通版本更新管理软件,完成版本号的匹配、版本更新提示功能,使“城管通”终端上的软件可以通过无线网络实现在线更新。
22.手机适配:对选型手机进行适配,实现无线通信终端对普查地图的调用及相关接口的开发。
23.查询定位时间:市政监管问题空间位置查询和定位时间不宜超过5S。
24.短信群呼:短信收发管理功能,可接收内部信道短信。
25.即时通信:城管通之间可以实现QQ、微信形式的即时通信。
26.标准要求:无线采集设备的硬件和软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监管数据无线采信设备》(CJ/T 293-2008)。

次要技术指标:

2

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为监督中心座席人员提供城市管理问题的受理、登记、立案、定位和转发等。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案件受理:接收监督员上报或公众举报(包括微信、微博等)、领导交办市政监管问题信息,与12319城建热线对接;支持案件受理页面的多种布局选择。
2.建立案件:对监督员上报的案件进行立案操作,并能根据问题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案件具有批量定位、批量收藏、批量打印、导出excel、案卷回收站功能。
3.核实任务:对公众举报问题发送监督员进行现场核实,系统通过“核实图片位置对比”功能,判定该监督员没有按照要求去到规定的案发位置进行问题的核实。
4.案件批转:将立案案件批转到下一环节,同时发送到协同工作子系统。
5.案件核查:对指挥中心反馈回来的已处理案件发送到监督员进行现场核查,系统通过“核查图片位置对比”功能,判定该监督员没有按照要求去到规定案发位置进行问题的核查。
6.结案:对核查完成的案件进行结案,核查失败的重新驳回处理。
7.结案归档:数据归档及管理。
8.查询与统计:具有案件查询与统计功能,并以列表的方式进行显示,对处于不同状态的案卷进行特殊显示,以信号灯的方式提示处于超期状态的案卷;可对案件进行区域统计、分类统计,生成对办公人员有用的各种统计信息;具有监督员在岗情况查询与统计等功能。
9.案卷督办管理:提供督办管理表单,允许用户对案卷插入督办意见信息,确认后该信息将以站内消息,短信息等方式通知经办人。
10.案件抽查:通过系统条件,将有问题的案件检索出来,上级监督中心或相关领导可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督查、批示,同时可以将流程召回到任意不合格环节重新办理,同时计入评价系统。
11.地图操作:具有地理空间数据浏览,查询定位功能(通过兴趣点、地理编码等进行位置定位),宜实现地图量算(如测距离,面积等)分析和统计等功能;能够提供提供整合百度地图、实景等图文互查功能;能够按照专题要求设定专题图层并显示控制;提供用户直接打印当前窗口范围的地图功能。
12.重复案件判断:能够通过重复案件判断功能对上报问题进行过滤,已结案待核对的案件包括已结案的案件。
13.重派监督员任务:案件发送监督员核查或者核实后,由于某些原因监督员一直未处理,此时可对将案件重新派遣至别的监督员进行处理。
14.案件撤件:实现在案件办理的任意环节,前一个环节的办理人在下一个环节的办理人还未对该案件进行签收前,可将该案件从下一环节的办理人处撤回,并继续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处理。
15.公众自动反馈:如果上报时该举报人提供了手机作为联系方式,系统自动的在该案件完成立案和结案后对该问题的举报人进行短信反馈。
16.参数设置:具有系统参数设置和用户信息设置等功能。
17.我的消息:接收个人消息。
18.与监督员交互:与监督员之间能过无线进行数据交互。
19.使用帮助:操作说明文档。
20.案件处理时间:监督中心接收监督员上报市政监管问题传输和系统处理时间不宜超过30S。
21.发送任务时间:监督中心向监督员发送任务,系统处理和传输时间不宜超过10S。
22.业务消息发送:与业务消息配合发消息通知(如短信、系统业务消息、微信通知等)。
23.值班日志:用于操作员录入每日值班日志,主要包括新增、维护、查询三部分的功能。
24.案件收藏:提供案件收藏功能,将某些案件放入个人的收藏夹,便于案件的查询调阅。

次要技术指标:

3

协同工作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系统提供了基于工作流的面向GIS的工作处理等方面的应用,对城市管理实现图、文、表、业务管理一体化管理,查看部门任务列表,及时受理并反馈指挥中心派遣的任务,打印问题处理工作表单并对部门人员处理效率进行统计考核。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协同工作子系统应包括协同处理、地图操作、查询统计和参数设置等模块并应提供延期、缓办、作废等的申请授权和授权操作功能。
2.信息收集与案件建立:建立案件,为该问题分配新的任务号。
3.关联功能:按照工作流程对任务派遣、任务处置、处置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过程进行关联处理,实现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和各级领导之间信息同步、协同工作和协同督办等功能。
4.实时消息管理:协同工作平台的工作人员能够实时传递信息。
5.办理过程管理:对案件的办理过程实现全痕迹管理,支持列表方式和图示方式。
6.结案归档管理:对已结案的案件进行归档操作,并且对归档案件进行综合统计。
7.案件督办管理:对急要件、超时案件能够进行督促办理操作。
8.地图操作:具有地理空间数据浏览,查询定位功能(通过兴趣点、地理编码等进行位置定位),宜实现地图量算(如测距离,面积等)等功能;能够提供提供整合百度地图、实景等图文互查功能;能够按照专题要求设定专题图层并显示控制;提供用户直接打印当前窗口范围的地图功能。
9.案件查询:能够通过条件查询案件。
10.案件统计:能够通过条件统计各类案件数量。
11.案件退件:当用户发现案件信息错误等问题而无法对案件进行相关处理时,提供案件退件功能。
12.计时管理:按照计时要求对各个环节和人员操作进行及时。
13.授权申请:提供延期、缓办、作废等的申请授权和授权操作功能。
14.授权信息查看:查看授权意见。
15.参数设置:个性化设置显示字段,设置包括用户信息、用户密码、显示字段、排序规则等与个人信息。
16.在线帮助:指导用户进行系统操作。
17.案件派遣:案件发送专业部门可同时派遣至部门下属二级单位,实现多级派遣功能,具有基于历史案件派遣经验的智能派遣。
18.回收站:提供回收站功能,对办理错误的案件进行恢复和重新办理。同时支持案卷的定位和彻底删除功能。

次要技术指标:

4

监督指挥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实现信息实时监控,便于指挥中心和各级领导更加清楚地了解城市管理的状况。可直观地掌握各个区域的城市部件(事件)信息、业务办理信息、综合评价信息等全局情况,还可以对每个网格、信息采集员、部件等个体的情况进行查询。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监督指挥子系统应具有整合地理空间数据和业务数据信息、实现基于地图的监督指挥等功能,并应能对发生市政监管问题的位置、处置过程、监督员在岗情况、处置结果、综合绩效评价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2.分屏显示:监督提挥子系统应能在适合多人共享的显示设备上显示,且能够达到分为地图显示区和信息显示区两部分。
3.监督中心栏目:显示监督中心上报、立案、批转、核查、结案等五个部分,表示不同处理阶段案件数量,以及市政监管问题的位置信息等。
4.指挥中心栏目:显示派遣、已派遣、已处理、已超时、快超时等案件。
5.监督员/巡查员查询:主要用采用多种查询方式查询监督员/巡查员信息。操作员进入巡查员信息管理子系统,选择监督员管理模块,选择监督员查询功能,可以根据姓名、工号、入职时间来单独或者组合查询监督员信息。
6.监督员/巡查员分组管理:对监督员/巡查员进行分组,可通过分组查看各个组的监督员/巡查员。操作员进入巡查员信息管理子系统,选择监督员/巡查员管理模块,选择分组管理功能,在分组管理功能中,可以添加分组,填写分组名称,选择分配到该组的监督员/巡查员;也可以修改已有的分组信息以及组内成员,但是同一个监督员/巡查员不能属于两个不同分组;也可以删除分组信息,分组被删除后,与该分组相关的监督员/巡查员也将变为未加入分组状态;可查看分组列表,分组列表中显示分组的详细信息以及组内成员信息。
7.监督员/巡查员排班:根据监督员/巡查员人员情况已经工作日安排对监督与进行排班。
8.在岗查询:系统操作员查询目前指定区域的监督员/巡查员在岗情况,选择系统中的网格,选择查询,查询结果返回该网格区域的在岗监督员/巡查员在岗情况;可以对巡查人员进行在岗抽查。
9.上班打卡查询:系统操作员查询监督员/巡查员的上班打卡情况。系统操作员登录监督员/巡查员管理子系统,选择上下班管理模块,选择上班打卡查询,默认打开当天所有人的上班打卡情况;可根据查询条件,选择指定监督员/巡查员在指定日期的上班打卡时间。
10.下班打卡查询:系统操作员查询监督员/巡查员的下班打卡情况。系统操作员登录监督员/巡查员管理子系统,选择上下班管理模块,选择下班打卡查询,默认打开当天所有人的下班打卡情况;可根据查询条件,选择指定监督员/巡查员在指定日期的下班打卡时间。
11.任务统计:统计监督员/巡查员的日、月上报数、有效上报数、核查数、复核数信息。系统操作员可以查询指定日期(精确到日)一个或多个监督员/巡查员的上报数、有效上报数、核查数、复核数信息;
12.人员定位:操作员可以使用该系统查看指定网格的在岗人员情况,可以选择指定监督员/巡查员,查看该监督员/巡查员的最近一次位置。
13.轨迹回放:选择轨迹回放功能,选择回放日期,即可在地图上显示出该时间段的工作轨迹路线,回放过程中可以显示所报案件。
14.监督员、当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显示及预警:监督员在岗与离岗情况显示;地图显示监督员在地图上的分布情况3.对监督员异常情况进行监控
15.监督员活动规迹查询:基于地图查看监督员实时与历时规迹,并能够进行轨迹回放。
16.综合评价:显示街道、社区、部门等在每月、每年或某个时间段内所发生事部件的情况。
17.宏观分析:从市政管理的不同角度给出宏观决策的依据。
18.地图和地理编码操作:系统提供拖动、放大、缩小、漫游等基本的地图浏览功能,可以查看和案卷相关的地图,包括基础矢量图和实景影像图,对城市部件、事件进行点选操作和查询,并可进行点选的定位方式;对地图进行实时浏览,操作、对部件图层进行处理;实现对地理编码数据的实时查询。
19.案件管理:根据案件处理的不同状态,通过在GIS监督指挥系统中用不同的颜色来显示,非常直观的从地图上看到案件处理的状态,对各个部门和街道做到实时的监管;通过点击案件动态列表中的某一具体案件或在地图上点击某一具体案件,在地图上高亮闪烁该案件,并弹出该案件的具体信息。
20.查询模块:通过点击地图上某一事件点,自动弹出该事件的处理过程监控页面,该页面中简单描述了事件的基础信息,显示了该事件从上报到派发、处理、复核等所有环节的处理情况;通过关键字查询所有相关案件,并在地图中高亮显示查询结果;通过鼠标进行空间选择,进行案件查询;终端查询功能模块以城市管理环卫车辆为例,系统提后台管理系统对车辆基本信息的查询;根据车牌号能唯一定位车辆的基本信息,并在图中高亮显示车辆的位置,跟踪车辆的运行轨迹;空间范围查询是根据空间位置关系进行查询,根据用户选定的网格或划定的空间范围,查看落入范围内的车辆状态及其详细属性;根据车辆的基本属性和状态对车辆进行模糊查询(车辆的详细属性包括车辆编号、车牌号、车辆类型、司机姓名、司机联系方式等信息)。
21.系统控制模块:对大屏幕显示的内容及相关操作进行控制。
22.通讯管理模块:负责系统管理模块和显示控制模块之间数据和命令进行通讯。
23.显示控制模块:负责控制大屏幕监督指挥系统的显示终端。
24.网格分配:每个监督员/巡查员都有负责巡查的万米单元格,这个单元格被称为责任网格,责任网格分配就是为了给每个监督员/巡查员分配责任网格而存在,一个监督员/巡查员可以负责多个单元网格。选择责任网格分配功能,选择分配责任网格,选定要分配的单元网格即可。

次要技术指标:


综合评价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通过基于“智慧(数字化)城市管理管理系统”的信息存储和信息查询,实现对历史数据按期或实时的统计,并通过城市管理评价体系数学建模运算评比等级,将其以图形化或表格化的方式显示出来。通过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管理监督达到主动、精确、快速、直观和统一的目标,从而实现完善的城市管理评价体系,可以形成良好的城市管理监督机制。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综合评价子系统应基于市政监管问题的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工作绩效等评价模型,具有对区域、部门、岗位等进行综合统计、计算评估和生成可视化评价结果等功能;考评周期须能够按照日、周、月、季、半年、年和自定义周期进行。
2.区域评价:对行政区、街道(镇)、社区、单元网格等不同区域案件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评价。
3.部门评价:按照责任权属范围对专业处置部门处置案件情况进行的评价。
4.岗位评价:对信监督员、受理员、值班长、派遣员等岗位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5.责任网格评价:按照责任网格的划分,对责任网格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6.行业评价:按照行业所属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评价。
7.统计分析:对统计结果进行科学分析。
8.考评结果发布:提供评价结果进行审定,并发布结果,考评结果的等级应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不同级别的颜色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绩效评价》(CJ/T292-2008)的规定。
9.图表展示:展示评价结果数据,点击列表展示的评价内容可以详细链接到案件信息,可以对评价参数进行设置。
10.地图展示:提供地图展示案件分布与数据。
11.评价对象设置:系统能够提供用户新增、删除、更改不同类型的评价主体。
12.考评管理:提供对考评所需数据的收集以及综合评价的执行。
13.在线帮助:在线操作说明。
14.公众满意度评价:对公众举报案件的满意度评价查询。可按单位、区域、类别等条件进行评价排名,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对满意度情况进行回复。
15.辅助决策:事先设定好决策预案,根据不同的考评区间提示相应的决策建议。
16.评价暂存:查询评价后可以保存评价结果,方便下次查询。
17.标准要求:综合评价子系统的绩效评价模弄及评价结果表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绩效评价》(CJ/T292-2008)的规定。

次要技术指标:


地理编码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将城市现有的地址进行空间化、数字化和规范化,在地址名称与地址实际空间位置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实现地址空间的相对定位,可以使城市中的各种数据资源通过地址信息反映到空间位置上来,提高空间信息的可读性,在各种空间范围行政区内达到信息的整合。通过地理编码技术对城市部件进行分类分项管理,最终实现城市管理由盲目到精确,由人工管理到信息管理的转变。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地理编码子系统应具有地址描述、地址查询和地址匹配等功能,应能为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等提供地理编码服务。
2.地址描述:地理编码信息应有详细的属性描述。
3.地址查询:能够根据和用户输入的信息进行准确地址查询。
4.地址匹配:能够根据用户输入的关键字进行自动地址匹配。
5.模糊查询:根据用户输入地理编码信息进行模糊查询。
6.地理编码搜索引擎:提供地理编码搜索服务。
7.响应时间:地理编码子系统的响应时间应小于1S。

次要技术指标:


应用维护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可以置系统的各种参数。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应具有对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人员、业务、工作表单、地图、工作流等相关信息及查询、统计方式进行配置,完成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扩展的功能;应具有多级运行模式的工作流配置功能和应具有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组织机构和权限等配置功能。
3.业务流管理:提供工作表单的编辑功能。
4.工作流管理:方便定义工作流程、参与人员、具体权限、对表单的权限等;须能够提供对流程中环节的定义,以及环节与环节之间关系的定义。每个环节都有下一环节与可调度环节属性。其中下一环节指本环节的系统级别默认下一环节,例如监督中心预立案环节的下一环节是值班长立案。可调度环节是指当前环节承办人可人为调度到的环节。在环节定义过程中,可指定某环节的处理时限,并对环节进行授权,指定本环节的承办人范围。
5.输出表单定义:可定制输出表单样式。
6.资源管理:编辑举报人、监督员等。
7.权限管理:编辑修改人员角色权限等。
8.人员管理:提供人员、部门、岗位管理联动模式,并方便设置各角色权限。
9.监督网格管理:管理监督网格
10.事部件管理:编辑事部件大类小类等。
11.时限管理:提供事部件案件的处理时限编辑功能。
12.查询管理:对协同平台查询功能进行编辑。
13.统计管理:对统计分析进行编辑。
14.假期定义:系统提供假期定义功能,用户可设定自己的假期信息。在数字城市管理系统中,系统将根据在工作流引擎中设定的处理时限,以及承办人的假期设定。调整承办人承办计时。
15.字典库:对常用的办公用语、内部字典等进行设置和维护。
16.系统初始化:提供创建系统数据库、更新版本信息、恢复系统默认权限、设置Domain服务器文档、删除用户自定义信息和删除用户登录信息等功能。
17.组织机构管理:系统采用树状结构定义各组织结构的层次和隶属关系,实现业务的分层流转和业务的监督办理功能。
18.巡查员管理:管理巡查员的个人档案资料,实现对个人的姓名、年龄、照片等基础信息的增加、修改、删除管理;具有黑名单管理功能。
19.监督员/巡查员维护:监督员/巡查员维护:维护监督员/巡查员得基本信息,包含姓名、工卡号、性别、年龄、城管通号、电话、照片、城管通登录账号、密码基础信息的管理。有新的监督员/巡查员入职后,需要对新的监督员的信息进行系统录入,并决定开通或者关闭该信息人员的城管通使用权限;当其信息发生改变时,需要对监督员的信息进行更新操作;当有其离职时,系统不再对该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
20.班次维护:系统操作员登录监督员/巡查员管理子系统,选择系统设置模块,单击班次维护功能,默认列出已有的班次信息,单击“增加班次定义”可以新增班次信息,必要字段为班次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签到签退的有效时间,同时提供班次的删除功能。
21.分组维护:系统操作员登录监督员/巡查员管理子系统,选择系统设置模块,单击分组维护功能,默认列出已经创建的工作组,可增加和删除工作组信息,必要字段为工作组名称。
22.回收站:系统操作员登录监督员/巡查员管理子系统,选择系统设置模块,单击回收站功能,可根据删除时间区间查询已被删除的人员信息,并可做还原操作,必要字段为删除时间、删除人、删除原因。
23.操作日志:系统操作员登录监督员/巡查员管理子系统,选择系统设置模块,单击操作日志功能,输入待查询的时间区间,查询即可得到对应时间区间的操作日志信息。
24.登录日志:系统操作员登录监督员/巡查员管理子系统,选择系统设置模块,单击登录日志功能,选择查询日期,单击查询即可得到该日期的监督员/巡查员的登录情况。
25.巡查定位:巡查员监控系统定位提供包括对巡查员定位和工作区域定位。
26.事件分类管理:对事件的大类分类编码、小类分类编码进行树形的增加、修改和删除管理。
27.部件分类管理:对部件的大类分类编码、小类分类编码进行树形的增加、修改和删除管理。
28.工作日志管理:日志的主要功能是审计和监测
30.社会公众发布后台管理:对社会公众发布系统进行后台管理,包括网站、市民通等的后台设置。
31.通知公告:系统提供通知公告的发布和管理功能,需选择接收对象、签阅功能。
32.标准要求:业务配置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CJ/T315 -2009)的规定。

次要技术指标:


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可以管理地理信息所需的地图数据,地图图层分类、地图图层及其所包含的各种地物要素均可定制,系统可提供缺省的适应城市管理需求的图层和要素名称,用户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图层和要素进行定制和扩充,每类地物均可定制相应的属性信息。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应具有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和维护功能;应能对地理空间数据的查询、显示和统计功能进行配置和管理。
2.图层管理: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图层管理服务。
3.符号化管理:提供图层的符号化功能、样式配置和属性管理。
4.专题管理:提供多图层汇集成专题的服务。
5.数据预览:可实现对图层的预览功能。
6.快捷图层管理:建立快捷图层,并设置相关属性。
7.数据字典管理:对数据字典表进行管理。
8.城市事部件管理:对于事部件类型进行编辑管理。
9.空间统计:实现多样化的空间统计功能,生成统计报表或统计图表。
10.影像套合:支持对遥感影像的切换显示,通过影像数据、城市管理部件数据和基础地理数据的套合显示,使地图数据更具表现力。
11.监督员轨迹管理:在GIS电子地图上,对监督员的GPS轨迹可以进行回放、上报案件回放定位、监督员实时跟踪、高亮显示监督员巡查区域等
12.查询部件:提供按照部件分类查询,按照部件编码查询部件的功能。
13.增加部件:在列表中或者地图上增加部件信息;列表更新:增加选择部件大类和小类,填写部件序号,区域编码,部件编码从基础资源管理系统中获取,选择单元网格编号(该编号从基础资源管理系统获取),部件名称,主管单位,授权单位,维护单位,部件状态,数据来源,初始日期,坐标数据,备注。删除部件:逐个删除部件数据信息。地图模式更新:增加部件,选择部件大类和部件小类,新建部件,将部件图标放置在地图上,填写部件编码,数据来源,部件状态,初始日期,变更日期,主管单位,授权单位,维护单位,备注等信息。单元网格编号从基础资源管理系统中获取。图层选择:网格图层,基础图层,地址图层。
14.高级数据维护功能:高级数据维护支持从数据类别对部件的属性进行修改,同时也支持从地图模式对部件属性数据进行编辑,可编辑的属性为:部件序号,区域编号,单元格编号,部件名称,主管单位,维护单位,授权单位,部件状态,数据来源,初始日期,数据坐标,备注。
15.删除数据恢复:根据已删除部件属性条件进行查询,选择被删除的部件,进行恢复工作。该功能支持批量恢复。
16.系统设置:系统设置模块包含两个功能,权限设置和更新日志;权限设置是用来为系统用户定义能操作的部件大类和部件小类,细分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管理部门职能以及维护范围。更新日志:主要是记录了所有操作人员对系统的操作,例如:新增,删除,恢复等操作。
17.批量更新与数据导入:采用文本文件进行批量更新和数据导入。

次要技术指标:


数据交换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包括数据交换引擎、远程数据传输、信息交换标准等核心模块。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应具有与多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各专业子系统等进行数据交换的功能。交换的数据可包括案件数据、综合评价数据等;应支持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应支持简单对象访问协议(SOAP);应具备数据交换和传输的并发能力;应保证数据传输的可靠性,避免传输的数据受到损失;除九大标准子系统数据交换之外,还须实现与移动督办、呼叫中心、视频监控、社会公众发布、渣土车辆、建筑工地实景三维、户外广告等扩展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开发。满足同电子政务网等市级各类平台的数据交互和资源共享。
2.数据交换定义:提供数据交换的基本平台构架。
3.数据交换管理:提供数据交换的信息管理。
4.数据交换安全加密:提供安全算法和加密算法。
5.数据流转:按照交换协议,实现数据的最终流转。

次要技术指标:

1.4应用软件(扩展子系统)
应用软件(扩展子系统)是根据驻马店城市管理的实际业务需求,对住建部九大标准子系统的延伸,主要包括:移动督办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社会公众信息实时发布子系统(含微信、市民通等开发服务)、实景三维子系统(含户外广告管理子系统)、建筑工地管理子系统(终端设备不列入此次报价)、渣土车辆管理子系统(终端设备不列入此次报价),以上系统功能也能在手机端APP实现,且与城管通无缝对接,详细参数列表如下:

五、应用软件(扩展子系统)注:以下子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功能点不能减少。


移动督办子系统(手机版和平板电脑版)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通过无线通信网进行联网办公。领导通过移动办公终端,每天打开手机就能看到最新城市管理状态,能够随时对重要问题进行督办。并能查看智慧(数字化)城管管理系统中的各类信息,包括重要紧急的问题,超时处理的问题,高发的问题,每日发生问题来源,案卷处置情况等。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领导通终端同时支持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能满足城管通、市民通所有功能,具有最高权限,能够通过领导通查看地图、标注、调用视频监控子系统的所能提供的所有视频资源等;所有查询应可按年、按月、按时间段,可以基于地图按区域查询区域内的高发、急要案件等。
2.案件督办:提供移动督办功能,各部门处理的严重超过时限的案卷(超时时间可设定),会进入领导的“督办”列表中。领导可以查看某条案卷的详细信息和办理过程,对于问题严重的,可以填写督办信息,并发送到相关处置部门;提供同驻马店市政务通等相关软件预留接口及功能对接。
3.急要件:提供急要件功能,领导可以查看某条急要件案卷的详细信息和办理过程,对于问题严重的可以填写督办信息,并发送到相关处置部门。
4.宏观分析:对一段时期内的事部件案件中突发案件等不同类型案件发生的数量和占比以表格或图形的形式显示分析结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高发案件分析:对基于地图上任意划定区域一段时期内各部门事部件的高发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以报表和统计图的形式显示,并提供决策建议。
6.评价查看:能够调用综合评价的报表,通过对统计信息的查阅、分析,可以全面了解城市管理问题的数量、各专业部门处理问题的数量、各区、各岗位城市管理问题的数量的等信息。
7.绩效考核统计:按照考核要求自动生成考核数据,可方便查看部门、区域和人员统计。
8.案件查询:系统通过多种查询方式查询到自己关注的城市管理问题,问题类别、问题区域、问题发生时间、专业部门等,可以方便的查询到相关的城市管理问题,并能查看该问题的详细处理过程。
9.地图浏览:地图浏览用于查询地图信息,确定某一事件发生位置,可以定位到某一网格区域内。可以通过地图方便地查看监督员的在岗情况,监督员的实时位置。
10.车辆管理:系统可以对于渣土车辆实时位置查看。
11.人员管理:提供监督员等人员队伍的定位、轨迹等查阅。
12.系统设置:修改用户密码、数据更新以及用户注销。
13.领导通功能:能够具备实时调用基于3g/4g视频监控资源,包括市公安局等所能提供的接入到本系统的所视频资源,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S。
14.权限验证:提供权限验证功能,登录时验证该帐户是否为领导,并对不同级别领导进行权限控制。
15.手机适配:对选型手机进行适配,实现无线通信终端对普查地图的调用及相关接口的开发,系统设置 修改用户密码、数据更新以及用户。
16.辅助决策:主要用于从多个角度展示城市管理宏观统计、评价信息。给领导决策提供一定的量化依据。不同角色(区领导,专业部门领导)的用户具有的权限不同,查看的特别关注内容也不尽相同。
17.信息快递:将需要办理的案件以统计方式直观展现。注销。

次要技术指标:


视频监控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通过专用接口进行视频图像播放、视频源选择,实现对城市的全方位、全时段的可视化监控管理。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系统管理:通过接口提供对视频监控源的管理功能,通过系统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监控系统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功能,实现对视频监控与共享系统显示的内容进行控制和交互。同时控制着视频数据的通讯和显示,并且监视系统故障的发生和维护;
2.视频监控接口:通过接口提供共享视频接入功能,通过现有可共享视频系统提供的视频信号进行监控和管理,紧密结合GIS应用系统,实现视频源的空间定位和地图浏览功能;通过接口管理有效的视频流的地址资源信息,这些地址会将出现在用户使用页面的视频流列表中,以此来为用户提供既定服务。从管理主页面的“用户管理”功能链接进入到用户管理主页面;通过接口具有视频捕捉及回放功能。可以捕捉指定时间段的视频图像,保存到本地磁盘,并且可以回放;须实现与现有(以招标结束日期为准)各类视频监控对接接口,如公安、主要公园和广场、建筑工地、渣土车辆等(需业主方协调第三方提供相应的web插件和接口函数等)。
3.视频播放:整合视频控件,时限视频播放功能,支持列表点播和GIS点播,手机端(如城管通和领导通)应能够过无线网络实时显示接入本系统的所有视频资源,响应时间不能超过3S
4.云台控制:当第三方支持控制功能时,实现对云台控制功能,通过接口可以对视频监控探头进行调整,可调整方向、焦距、分辨率等
5.视频抓图:开发视频抓图功能,并与数字城管系统进行结合,可作为立案依据
6.视频立案:对视频发现的问题,直接进行立案
7.视频核查:处置完毕的问题,可通过视频监控进行远程核查
8.查询统计:查询统计提供通过视频立案案件的上报数、立案数、按期结案率、超期结案率等指标的统计,生成周报表、月报表等统计数据
9.系统设置 :具有系统设置权限的受理员,可以进行串行端口的参数设置、受理员设置、地图数据设置和工作记录设置。
10.预留主流视频监控厂家如海康、大华等设备厂家的设备接口;对于提供权限的视频监控点可以进行前端云台的控制。
11.移动终端领导通和部分城管通可以实时查看接入系统的视频监控资源。
12.接入系统的视频监控资源可以在地图上填加控件,基于地图进行视频监控资源的查看。

次要技术指标:


社会公众信息实时发布子系统(含微信、市民通等开发服务)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提供市民与管理部门之间互动的平台,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市民通等,其中市民通同时支持Android操作系统和IOS操作系统。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网站内容:社会公众发布子系统网站建设应至少应包括用户登录、事务公开、政策法规、要闻动态、公告公示、中心简报、督察通报、案件情况通报、绩效考评通报、数字城管一周数据统计、便民服务、问卷调查、网上上报(可以上报各类案件,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处理过程可查,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专题活动、市民论坛、微信和市民通下载二维码等以及其它业主方需要的定制模块。
2.数据交换程序开发:基于交换网关实现数据安全交换
3.问题受理接口开发:与网站系统建立接口,接收公众举报
4.信息发布接口开发:与网站系统建立接口,发布各类数据
5.微信公众信息平台:公众微信平台的政务公开,由城市管理相关机构通过这个平台向群众进行部分政务公开信息,通知应急公告信息等;事件上报,市民群众发现问题,通过微信客户端进行上报,并且要求拍照取证;受理员对微信上报的问题进行甄别分析,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进入城管业务处置流程;系统将自动发送案件状态至举报人微信。方便举报人对问题进展的跟踪。同时,结案后可以给举报人反馈结案结果,举报人也可以通过上报的案件号或历史记录,了解案件的状态;日常查询:基于地图查询公厕,公交站点,游园、广场等查询服务,并且能够标注,能在地图上推荐导航路线;与公共自行车租赁数据对接,实现基于地图的公共自行车系统信息实时查询,包括租还车信息,行车路线查询等(数据对接的第三方接口资源由业主方进行协调);与公交车数据对接,实现基于地图的公交车系统信息实时查询,车辆位置、行车路线查询、到站信息等(数据对接的第三方接口资源由业主方进行协调)。
6.市民通软件开发:通过市民通将城市管理问题(可通过文字、图片、录音、视频)反映给智慧城管平台中进行展现;受理员对市民通上报的问题进行甄别分析,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进入城管业务处置流程;系统将自动发送案件状态至举报人,方便举报人对问题进展的跟踪。同时,举报人也可以通过上报的案件号或历史记录,了解案件的状态;系统提供查询城市相关服务的检索功能。包括基于地图查询公厕,公交站点,游园、广场等查询服务,并且能够标注,能在地图上推荐导航路线;与公共自行车租赁数据对接,实现基于地图的公共自行车系统信息实时查询,包括租还车信息,行车路线查询等(数据对接的第三方接口资源由业主方进行协调);与公交车数据对接,实现基于地图的公交车系统信息实时查询,车辆位置、行车路线查询、到站信息等(数据对接的第三方接口资源由业主方进行协调)。市民通手机端软件应满足安卓系统和苹果IOS系统使用。
7.信息同步:公众发布平台部分公开信息如停水、停气或应急抢修等信息能够同驻马店天中云报等主流媒体软件保持数据同步和无缝对接。
8.源代码及知识产权:社会公众发布子系统网站所有源代码须向业主方完全开放。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
9.政务域名和公众微信号:政务域名申请(3年)、公众微信号申请。

次要技术指标:







实景三维子系统(含户外广告管理子系统)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提供实景三维的管理,户外广告管理。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位置与角度测量:可进行目标点间相对位置关系的解算。
2.数据记录:作业时可将矢量化的属性录入车载电脑。
3.图像获取:作业过程中拍摄的图象均为连续可量算的三维图像,能用于道路可视化建设、智慧城管、商业选址等。
4.数据融合与利用:将各种位置数据,属性数据以及图像进行后处理,最后存储在开放式的数据库中,并可输出形成各种适应于不同需要的数字地图成果。
5.实景浏览:提供影像的缩放和漫游,提供影像库的幻灯片式浏览。
6.数据搜索:实现影像的快速搜索。
7.部件标注:在影像上标注信息可进行快速检索。
8.数据链接:用户点击影像上就能得到与该影像相关的专题数据。
9.空间测量:直接在近景影像上量取地物的空间坐标和几何参数。
10.户外广告牌规格测量;快速采集广告牌的大地坐标;计算广告牌几何尺寸。
11.户外广告牌可视化查询:利用城市电子地图(包括街道、路段等),用鼠标点击地图相应的位置或字符查询,能把申请广告招牌的公司名称、广告类别(如招牌广告)、年度(即时间)、广告图表等详细列出,包括广告招牌的图标、广告牌的图像。
12.户外广告牌统计:系统应用能按照用户输入信息,自动按类别、时间等统计出这个路段广告招牌总数。系统除了可以利用图表功能对相应的路段进行统计外,还可以通过年度、广告类别、企业名称、广告内容(如可口可乐)对全市以及乡(镇)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查询和统计。
13.户外广告牌可视化标注:利用计算机操作在影像上就可以测量广告牌的长宽高等属性并在影像上以标注的形式永久的保存下来,属性和标注可以随时可以查询。
14.公众服务功能模块:让公众可以展示户外广告牌信息查询、展示等。
15.实景三维可以在地图上与二维地图进行转换,三维地图不能从二维地图转换到新打开的窗口显示。支持第三方地图接入应用(如腾讯地图、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具有矢量地图、卫星地图、实景(街景)地图在线展示功能。

次要技术指标:


建筑工地管理子系统(设备不列入此次报价)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提供建工地的实时监管。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工地现场环境管理:工地门前是否存在违章设摊;工地门前违章摊贩就餐者中是否有工地施工人员;工地围挡是否整洁、完整;工地围档是否在内部环境未整治完毕前就已拆除;污水排放监管;
2.施工废弃料监管:公共场所是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3.工地物料堆放监管:施工工地物料堆放是否杂乱无序,存在脏乱差的现像。
4.施工工地道路硬化监管:施工现场道路路面是否按规定及时硬化处理。
5.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破损:施工工地出入口是否存在道路破损,影响通行的现象。
6.施工完成后工地清理监管:施工完成后是否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现场是否存在环境脏乱差,未做到场光地净的现象
7.施工工地车轮夹带监管:施工车辆车轮是否夹带泥土行驶造成路面污染。
8.工地扬尘管理:工地是否存在施工过程中或者施工堆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现象。
9.工地违规处罚管理:工地违规记录;工地处罚记录;工地整改记录。
10.工地基础信息管理:工地信息列表;工地定位和点图显示;工地状态信息展示。
11.设备管理:可对前端设备的布置区域、站点信息、监测状态等进行基于GIS展现的统一管理。包括(区域列表、站点列表、站点信息查询、GIS地图展示、监测设备状态展示。可在手机端进行实时查看。

次要技术指标:


渣土车辆管理子系统(车载终端设备不列入此次报价)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提供对渣土车的实时动态监管。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渣土车容封闭及车貌管理:渣土车辆是否按要求安装密闭装置;工地车辆是否按要求进行冲洗。
2.渣土车上加装监控摄像头,并可以能过视频监控子系统接入到移动终端进行播放(如领导通及城管通)
2.实时定位跟踪:对车辆进行实时定位跟踪
3.历史轨迹回放:对车辆行驶历史轨迹进行查看和回放
4.超速管理:车辆超速报警
5.车辆统计:提供车辆超速统计、报警统计、统计柱状图与分析趋势图等功能
6.规定线路行驶: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报警
7.停车超时报警:车辆在某一位置停车超时报警
8.信息管理:1.提供定位设备的SIM卡号、厂商等信息管理;2.提供司机姓名、驾驶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管理;3.提供车辆类型、品牌、所属公司、单位等信息管理
9.车辆跟踪:用户通过在电子地图中拾取关注的车辆,将其设置为跟踪目标,系统能够实时显示车辆的运行路线,并对目标车辆高亮度显示;跟踪过程中会显示所在位置列表,点击位置可以查看位置所对应的具体地址的描述。
10.车辆调度:车辆调度功能模块允许监控中心发出对指定车辆的调度指令
11.系统设置:具有完备的用户管理及权限管理功能,能根据权限添加用户、删除用户、修改用户信息等;提供系统设置功能,能够对报警声音、自动换图、报表属性、报警监听等进行设置。可在手机端通过无线网络进行实时查看。
12.车载图层控制:地图上显示和隐藏GPS车载的位置信息,管理控制等
13.此系统须提供与硬件中标方所采购车载设备相匹配的软件接口,确保软硬件无缝对接。
14.车载终端设备应符合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并能够支持国家北斗导航系统。

次要技术指标:

1.5宣传视频
宣传视频1套,包括flash展示动画一部和成果展示视频一部,参数列表如下:

六、宣传视频

1

宣传视频

1套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驻马店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成果展示动画;驻马店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成果展示宣传视频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1、驻马店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成果展示动画:5-6分钟,以动画形式展示驻马店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办事流程、名词定议、机构职能、办事流程等内容。
2、驻马店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成果展示宣传视频:8-10分钟、高清1080P,拍摄并制作驻马店智慧城市成果展示。包括启动,验收,发展历程,9+6系统功能及系统特色和成果推介等。

次要技术指标:

2.现场演示要求(特殊要求)
2.1现场演示规范和说明:
(1)投标人以真实演示环境运行系统进行演示,本项目不接受PPT、视频、文档等其他演示方式,可采用其它地方或区域的底图、实景、数据库等演示数据或信息(注:若涉及泄密、侵犯他人权益等相关行为,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人自行提供现场演示所需的电脑、终端等设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演示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并以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进入现场演示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核实(提供身份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4)投标人演示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演示过程不需要单位介绍。
2.2现场演示功能要求:

2.2.1信息收集阶段
城管通终端支持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通过无线采集系统演示城管通问题上报,并可通过地图进行定位,且地图能够实现二维地图和实景地图实时切换。演示基于视频平台,微信或市民通平台发现问题并进行上报;
2.2.2案卷建立阶段
查看刚上报的案件,能同时查看案卷列表信息、详细信息(含多媒体信息)、案卷位置信息和实景三维信息,进行立案并批转到指挥中心,具有自动提示重复案卷功能,自动链接到重复的具体信息;将该案卷设置为急要件,案卷突出演示,领导通过领导通平台进行督办;
2.2.3任务派遣阶段
查看监督中心批转的案卷,提供助手功能,方便操作人员查看该类问题的处置单位、处置要求;演示查看案卷流程。
2.2.4任务处理和处理反馈阶段
查看指挥中心派遣的案卷,打印案卷信息,处理完毕后进行反馈。以某条案卷演示申请延期和挂账功能。
2.2.5核查结案阶段
查看专业部门批转的案卷,发送核查消息,城管通收集正常收到该案卷信息,可查看该案卷详细信息,向平台反馈“已处理”或“未处理”,上传案卷现场信息。平台操作人员查看该案卷上报和核查的对比图片,进行后续处理;通过系统,监控全市监督员的位置,查看某监督员行动轨迹;
最后,演示部门评价、区域评价,评价指标不少于5个,符合住建部相关标准,评价结果能进行图表展示,并可反查至具体案卷信息(详细信息和位置信息)。
3.实施要求
(1)本工程按照系统建设总体要求,所有工作需在9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实施计划,实施计划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具体时间、详细工作内容、参与部门、各部门的职责等。以确保项目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
(2)若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自然原因或市政工程的改建、修建及特殊区域建设等影响正常数据普查时,工期另行协商。
(3)对于用户或维护人员提出的修改设计的响应措施;
(4)必须每周提供项目周报,由采购人、监理方进行监督;
(5)实施系统维护或修改设计后,应在一周内更新有关技术文档并提交用户;
(6)软件开发中标方须负责所有客户端和手机终端软件的安装和调试;
(7)涉及到GPS定位的系统须与国产北斗系统相兼容,项目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如果需要更换北斗系统,软件开发中标方须免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接口开发。
(8)报表应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定制。
4.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1)软件中标方须提供所有软件的上门安装调试,服务期内不限次数;
(2)所有软件系统免费3年维护、升级及驻场服务,时间从项目终验后计算;
(3)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在5-10分钟内做出电话响应;
(4)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系统和软件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5)故障服务的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2小时内有能够处理故障的技术人员;
(6)对于一般的故障问题,在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对于较严重的故障问题,在2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5.用户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负责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以系统技术性能、使用、测试、维护及故障排除为主的初级培训和以系统配套管理软件等内容为主的中、高级培训,至少包括:
(1)对城管局领导、操作员、信息采集员、执法队员、城管局工作人员、系统管理员、其他部门相关人员等不同对象的培训计划;
(2)对系统涉及的各职能部门用户进行基础知识培训及专项操作培训;
(3)对系统涉及的硬件产品等应用、操作培训;
(4)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方式及时间;
(5)要求对各类培训对象编写不同的培训教材;
(6)受训人员经过培训后,应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所培训的技术内容,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相应的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
(7)对用户方的系统维护管理人员提供系统维护管理、故障的诊断与处理、系统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8)软件质保其内,培训不限次数。
6.项目验收要求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就项目验收的详细组织、时间、标准、方法、内容、步骤等进行描述,以作为项目中标后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工作的基本参考。
项目验收包括相关系统软件验收和应用软件验收。项目的验收将分为系统软件验收、项目初步验收(简称项目初验)和项目正式验收(简称项目终验)三个步骤。分初验和终验,中标人通过初验且正常运行30天以后,可向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申请终验。
(1)系统软件验收。指主要系统软件、GIS平台软件、数据普查成果到货后,进行到货检验、测试,测试运行通过后,进行验收。
(2)项目初步验收。在具备系统调试完毕以后,系统联调完成,将依据项目合同对工程技术总体设计、详细设计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相关人员、中标人相关人员及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三方共同制订测试大纲,并依据大纲对整个系统进行
(3)项目正式验收。在项目应用软件系统初步验收且正常运行后,系统将进行正式验收,中标人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安排提交“系统验收方案及日程表”文档,中标人书面向采购人和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包括验收的方法,验收条件,验收地点等,此申请经三方认定后方可执行。
在整体验收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已汇集成册的全套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同时提供系统验收清单(包括需要提交的文档、应用系统等),并按照服务承诺提交相应的文档和应用系统(包括电子文档形式)。
项目终验的内容包括:
?对系统软件、配套软件的工作的终验;
?对应用系统软件的终验;
?对项目实施、培训工作的终验。
(4)项目须通过省住建厅等主管部门验收。
三、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方报价严重或恶意低于本项目财政预算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不被接受的有风险的报价,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应当对开发中涉及的采购人信息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系统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系统软件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关产品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和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中标人必须负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软件开发中标方须严格按照系统总集成商的要求,相互配合,做到设备环境、基础数据、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无缝衔接。软件开发中标方应负责所有软件系统的安装,配置,调试,总体联调,直至系统正常运行。
5、建设内容: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软件开发建设。包括GIS平台软件、数据库软件、中间件、大数据管理软件、虚拟化软件、云平台管理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应用软件与接口、宣传视频等。
四、商务要求

质保期

所有软件系统免费3年维护、升级及驻场服务,时间从项目终验后计算。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详见技术需求

工期
地点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地点:驻马店市

付款方式

项目终验之后,采购人将按5:3:2的比例分3年进行付款。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已纳入评标报价的项目除外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详见技术需求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1、现场演示
2、演示内容:详见技术需求






B包: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数据普查建设
一、工程概况
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城管”)项目建设立足驻马店实际,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通过信息化数字技术,构建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外部评价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评价体系,建立反应快速、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考评科学、运转高效的数字城管体系,实现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细化、管理对象定位和管理主体明确以及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和长效化等目标,从而建设精准、高效、协同管理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建设内容: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数据普查建设。包括70平方公里基础数据普查和20平方公里实景三维数据普查与建库等。
二、技术要求
1.工作范围
本次基础数据普查范围约为70平方公里。(项目结算时以实际普查区域面积为准)。
本次实景三维影像数据作业范围:共计2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由业主划定。
2.作业规范
本次作业需按照以下作业规范和标准进行: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

2

《城市测量规范》

CJJ/T8-2011

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1-2007

4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GB/T 20258.1―2007

5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 18314-2009

6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CJJ/T 73-2010

7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100-2004

8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106-2010

9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

CJ/T213-2005

10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地理编码》

CJ/T215-2005

11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和数据要求》

CJ/T 214-2007

12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4356-2009

13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18316-2008

14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CJJ103 -2013

15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7798 -2007

16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18318

17

《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元数据标准》

CJJ/T 144 -2010

18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模式验收》

CJ/T423 -2013

19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部件分类与编码标准》


20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部分:单元网格》

GB/T30428.1-2013

21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

GB/ T30428.2-2013

其中:
(1)数据普查须严格按照国家及住建部数字城管相关标准要求,单元网格数据应包括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使用的坐标系应与城市基础测绘的坐标系一致,数据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描述;
(2)数据的组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103 -2013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GB/T30428.1-2013的规定;
(3)单元网格的划分、编码、属性信息及图示表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部分:单元网格》CJ/T213-2005的规定;
(4)地理空间数据的存储和交换格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 -2007的规定,或使用商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软件可接受的格式;
(5)部件和事件数据的分类、编码、属性信息及精度要求等应符合《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 T30428.2-2013的规定,各城市可根据在此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市政监管的需要,对部件和事件类型及其属性进行扩展和删减;
(6)对部件数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8的规定进行;
(7)地理编码数据的基本要求及表达方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地理编码》CJ/T215-2005的规定;
(8)元数据的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元数据标准》CJJ/T 144 -2010的规定;
(9)地理空间数据建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的规定;
(10)整个数据普查过程还应严格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CJJ/T106-2010进行;
(11)最终验收须通过《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模式验收》CJ/T423 -2013及其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国家和住建部相关标准要求;
(12)如果有遗漏,以国家数字化城市和住建部数字化城市相关标准为准,如果在项目验收前有新标准出台,则须严格按新标准进行补测。工期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顺延,但不能追加任何费用。
3.总体建设目标
基础数据普查,是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内容。本次普查工作目标是:实施基础数据普查及三维实景采集,建设内容包括70平方公里影像图合成、数字城管底图制作、部件测绘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地理编码数据库建设、单元网格数据库建设、数字城管底图数据库建设,以及驻马店市部件分类与编码标准编制,20平方公里三维实景采集建设。普查项目采用城市实景影像为技术手段实施项目建设,为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运行提供符合要求的智慧城市管理底图和智慧城管专题数据库,满足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的数据要求,为驻马店市数据资源共享提供基础。
4.基本技术指标要求
4.1功能描述
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基础数据普查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影像图合成、标准规范编制、单元网格与监督网格划分、部件与地理编码普查、城管专题数据采集建库、数据处理与建库、城市实景影像数据(含实景影像、360度连续全景影像)采集、处理与建库、部件图集与手册编制、网格图集编制等。
4.1.1标准规范编制
根据住建部有关标准规范和指导性文件,结合驻马店市的实际情况,编制各部分工作所需的标准规范。
要求编制出的标准规范既能符合住建部有关标准规范的基本思路,又能体现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较强的实用性。
4.1.2单元网格、监督网格划分
根据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标准规范,划分智慧城管单元网格和监督网格。要求单元网格和监督网格的划分既能符合住建部有关标准和河南省住建厅相关要求,又能根据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需要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要求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较强的实用性。
单元网格是指智慧城管管理的基本管理单元,是基于大比例尺地形数据,根据智慧城管管理的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划分的、边界清晰的多边形地理区域。监督网格是指在单元网格基础上建立的城市管理监督责任区域,是城市管理监督员的基本工作区域。
单元网格数据的建设规范参见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CJ/T213-2005)编写,街道和乡镇编码为三位。
网格编码规则如下:
单元网格划分的具体要求:
任意一个下级区域(社区对于街道,下同)必须完全包含于上级区域(街道对于社区,下同)内;
与其它区县相邻的街道办事处边界必须和区边界吻合;
下级区域与所属上级区域如有接边,必须正确接边;
同级区域(街道与街道,或者社区与社区,下同)必须正确接边,不能互相叠压。
归属部门指根据城市管理各专业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对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落实城市管理问题处理的责任单位,即处理责任的归属部门。
归属部门属性表包括部门代码、部门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等内容,其结构如表归属部门属性结构表:
归属部门代码应按照GB 11714标准执行,共有8位数字,分为两部分:市及城区代码;单位代码。具体格式为:
市辖区代码为6位,按照GB/T2260标准执行。
单位代码为2位,表示单位顺序号。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根据监督网格与单元网格划分的基础上提出监督员数量配备的预测和建议。
4.1.3部件与地理编码普查
根据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和地理编码普查。部件普查要求内容全面、详细,符合住建部相关标准、河南省住建厅和驻马店市实际情况,并以此建立基础数据普查管理数据库。
地理编码普查对象要具有代表性、唯一性等特点,通过普查获取对象的地址数据(包括地点描述信息和坐标信息等),并以此建立城市管理地理编码数据库。
(1)普查范围的界定
本次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数据普查主要以城市道路为主,包括属于城市市政管理的公共区域和部分居民区内的各项地上设施,不包括地下的市政管线和其它非公共区域内的设施。具体实施范围规定如下:
?对城市道路范围内的规定部件全部普查,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普查到临街房屋墙角线或围墙;对于道路两侧是开阔区域(没有建筑物或者较远建筑物是破房子的),范围是路基线(有人行道按人行道算,没有按机动车道算)向外延伸5米;
?公共开放的广场及公共场所对其范围内进行普查,对相对封闭管理的小区、公园、单位范围内部不进行普查;开放或半开放式城市居住小区对其主要内部道路(6米以上含6米道路,如果开放或半开放式居住小区主要道路小于6米也要普查)范围及其两侧区域进行普查,其他楼宇间的小通道、绿地区域不进行普查;对老式居住区(含城中村、巷弄居民区等)普查其主要通道(含人行道4米含4米以上)范围及其两侧区域进行普查,其他区域不普查。
?对于将拆迁区域不予普查,以政府公告为准;
(2)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部件普查的对象为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市政公用设施,具体为按照住建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 CJT214-2007要求,根据驻马店市智慧(数字化)城管系统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的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编码及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分类表规定的标准实施。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园、绿地、休闲健身娱乐设施等公共设施,也包括门牌、广告牌匾等部分非公共设施。普查应按照住建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同时结合驻马店实际增加水系、古建筑等内容,真正实现特色管理,并依据扩充后的部件标准进行部件测绘、普查及部件数据库建设。
部件的测绘定位:为了保证成果精度和数据共享需要,要求采用全野外实测获取部件的空间位置信息并完成属性调查工作;应满足1:500或1:1000地形图的精度要求,以保证数据整体质量。
属性调查附加要求:井盖类部件要调查规格和材质,杆类部件要调查其编号(如有),带名称信息部件要调查名称属性。投标人还可从实际需要出发增加属性调查内容。
(3)地理编码数据普查对象和内容
按照住建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地理编码》进行地理编码数据库建设。地理编码数普查的对象为永久性建筑(楼房)的门址、标志物、兴趣点等。根据有关规范要求,通过普查获取有关对象的地址数据(包括位置描述信息和坐标信息等),并一一拍照,建立地理编码数据库。
同时,依据现有地形数据和野外核查,建立道路中心线数据。
部件数据的属性结构应符合标准规范,如下表:
部件属性结构表(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属性项名称

定义与值域范围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约束/条件

1

标识码

部件的标识码

ObjCode

char

16

必选

2

名称

部件的标准名称

ObjName

char

30

必选

3

归属部门代码

部件的责任单位代码

DeptCode

char

60

必选

4

归属部门名称

部件的责任单位名称

DeptName

char

60

必选

5

材质

部件的材质

Material

char

60

可选

6

所在单元网格

单元网格代码

GBCode

char

14

必选

7

位置描述

所在街道

ObjPos

char

30

可选

8

状态

完好/破损/丢失/占用

ObjState

char

30

必选

9

现势性

在用/作废

UseState

char

30

必选

10

初始时间

YYYYMMDD

CRDate

date

8

必选

11

变更时间

YYYYMMDD

CHDate

date

8

必选

12

源比例尺

位置来源于某种比例尺的数据,取比例尺分母。

MapScale

number

10

可选

13

备注


Memo

char

100

可选

(4)部、事件确权
针对本项目的部、事件确权工作,投标人须提出确权方案,明确粗确权、精确权的阶段内容,配合单位及职责。
4.1.4城市实景影像数据(含实景影像、360度连续全景影像、户外广告)的采集、处理与建库
部件数据应该包括部件以及部件周边环境的影像数据(含实景影像、360度连续全景影像、户外广告),便于城市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发现及处理事件,也可作为执法的依据,进行对比取证。实景影像数据系统应有标注、量测的功能,能够将部件的属性信息直接标注在图片上,能对城管部件进行按需测量。
(1)实景影像:
影像能清晰识别沿街部件及地物信息,并能完成对目标的绝对坐标和相对尺寸的测量。应包含实景影像数据的管理软件,能实现对海量影像数据的浏览、查询;并且能够实现部件信息与实景影像的关联标注,将标注信息显示在实景影像图层上,实现鼠标悬浮显示标注信息,并能将影像上的部件与部件数据库相关内容进行链接,形成单个部件的历史案卷信息数据库;与地理编码信息紧密关联,通过查询地理编码信息即可显示周边实景影像数据,在查询、登记、立案阶段起到精确的辅助定位作用;对部件、地物的长度和面积的测量以及绝对坐标的拾取。
(2)360度连续全景影像:
真实、直观、全面的再现现实场景,形成360度全景环视效果,实现人机交互式浏览,通过鼠标的上下、左右旋转任意选择自己的视角,任意放大和缩小,环视、俯瞰和仰视,达到清晰的沉浸式全景显示效果。实时完成全景影像数据的采集、处理、拼接、校正等工作内容,并与实景影像数据基于同一移动测量系统、在同一个时间轴与坐标系下同步触发采集,确保360度连续全景影像数据与实景影像数据严格的对应匹配,而不是两种不同影像数据的简单叠加。通过实景影像实现标注、测量等功能,通过360度连续全景影像的大信息量与全视野来增强现场查看的位置感。
(3)户外广告
完成驻马店市城管局管辖的道路户外广告牌的可视化建库,基于移动测量系统(MMS)技术采集城市实景数据,并且与广告牌的规格、内容、单位、年限等属性信息相关联,所有的广告牌都有其图片、位置信息,并且能够在电子地图、立体实景影像上反映。在可视化城市广告牌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驻马店市城市户外广告业务管理平台,实现城市户外广告执法、检查等业务办公及公众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基于360°全景实现了户外广告浏览及编辑。全景上一帧、下一帧浏览是,根据全景加载已标注的广告,广告标注可预先在生产软件中或应用系统中进行,兼容保留了广告管理子系统中的操作模式。针对户外广告更新快、判定难的现状,实景影像支持采集员采集终端对广告数据的查阅、比对,一旦发现广告有变化,可通过采集器拍摄的广告数据,将新的广告影像通过贴纹理的方式对应贴放到原有广告上,确保系统广告数据的现势性。同时广告数据的更新历史可作为史料数据保存、查询、浏览,提供管理依据。
4.1.5数据处理与建库
根据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标准规范,对部件普查数据和地理编码普查数据进行处理,并建立部件数据库、地理编码数据库、实景影像库、360度连续全景影像库。具体要求如下:
(1)建库原则
?标准规范性原则:采用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并符合实际。
?无缝原则: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实景影像数据、360度连续全景影像数据、管理底图数据逻辑上建成一个整体的空间无缝数据库。
?先进性原则:采用当前先进的空间数据库管理和建库软件平台。
?高效化运行原则:软硬配置要互相协调,进库数据符合规范要求,建立的空间数据库系统要能够业务化运行。
?安全使用原则:采用技术手段,保证数据库安全的同时并能实时地为智慧城管提供服务。
(2)部件数据建库
将调查后的部件信息逐一核实后输入到部件数据库中。投标人要给出部件数据建库合理的技术路线。要求以常用的空间数据格式和属性格式对普查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录入,形成完整的部件库。同时为保证空间基准的统一,应采用与基础底图一致的空间参考。
(3)地理编码数据建库
将调查后的数据逐一核实后输入到地址数据库。投标人要给出合理的地理编码数据建库的技术路线。要求对普查的地理编码数据全部录入,并采用与基础地图一致的空间参考。
4.1.6部件图集与手册编制
根据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城市管理部件图标库,并编制城市管理部件图集与手册。
要求部件图标库既能符合住建部有关标准规范的基本思路,又能体现驻马店市的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较好的直观性。
要求部件图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较强的实用性。
要求部件手册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较强的可读性,并且便于携带和翻阅。
部件图集要求印制10册。部件手册要求印制10册。同时提供电子版。
4.1.7网格划分图集编制
根据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标准规范,对划分智慧城管单元网格和监督网格,并编制单元网格图集和监督网格图集。
要求单元网格图集和监督网格图集既能符合住建部有关标准规范的基本思路,又能反映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网格图集要求印制10册,同时提供电子版。
4.1.8三维实景数据基本技术要求和指标
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三维实景影像建设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城市三维实景影像数据(含三维实景影像、360°连续全景影像)采集、部件普查数据关联、数据处理与建库、三维实景影像数据管理软件、三维实景影像数据应用接口软件等。
(1)城市三维实景影像数据(含三维实景影像及360°连续全景影像)的采集、处理
城市三维实景影像数据的(含三维实景影像及360°连续全景影像)的采集应使用全景移动道路测量系统实施,在必要时辅助以人工技术测绘补充。要求采用的采集设备具有先进性、科学性。能集成主要核心设备,在时间和坐标双轴参数下同步采集、连续采集,获得的三维实景影像数据应直观、沉浸感强,能提供多视角和全视角方位的完整影像。
采集的部件数据应该同时包括部件以及部件周边环境的影像数据(含三维实景影像、360°连续全景影像),便于城市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发现及处理事件,也可作为执法的依据,进行对比取证。三维实景影像数据系统应有标注、量测的功能,能够将部件的属性信息直接标注在图片上,能对城管部件进行按需测量,能够对采集的部件和影像等进行纠正和反查。
(2)城市三维实景影像数据的(含三维实景影像及360°连续全景影像)的处理应同时包含:
?三维实景影像:
影像能够反映真实的环境信息、能清晰识别沿街部件及地物信息,并能完成对目标的绝对坐标和相对尺寸的测量。应包含三维实景影像数据的管理软件接口,能实现对海量影像数据的浏览、查询;并且能够实现部件信息与三维实景影像的关联标注,将标注信息显示在三维实景影像图层上,实现鼠标悬浮显示标注信息,并能将影像上的部件与部件数据库相关内容进行链接,支持应用软件基于实景影像形成单个部件的历史案卷信息数据库;与地理编码信息紧密关联,通过查询地理编码信息即可显示周边三维实景影像数据,在查询、登记、立案阶段起到精确的辅助定位作用;对部件、地物的长度和面积的测量以及绝对坐标的拾取。
?360°连续全景影像:
要求通过360°全景摄像机连续拍摄,基于图像的虚拟现实技术,真实、直观、全面的再现现实场景,形成360°全景环视效果。实现人机交互式浏览,通过鼠标的上下、左右旋转任意选择自己的视角,任意放大和缩小,环视、俯瞰和仰视,达到清晰的沉浸式全景显示效果。实时完成全景影像数据的采集、处理、拼接、校正等工作内容,并与三维实景影像数据基于同一移动测量系统、在同一个时间轴与坐标系下同步触发采集,确保360°连续全景影像数据与三维实景影像数据严格的对应匹配,而不是两种不同影像数据的简单叠加。并提供成熟的接口软件,可实现浏览、缩放、定位、环视、俯瞰和仰视等功能,并可通过鼠标上、下、左、右旋转,任意选择自己的视角,任意放大和缩小,达到清晰的沉浸式全景显示效果,增强现场查看的位置感。
4.1.9部件普查数据关联
结合驻马店市数字城管本期基础数据普查成果,并对部件普查成果进行升级应用。将基础数据普查成果与采集获取的城市三维实景影像进行基于坐标位置的关联挂接,在道路两侧的可视化部件数据标识在三维实景影像上,以符合住建部图例的图标进行标注,使部件数据在二维的基础地图与实景三维影像上实现联动和互查,部件有了真实的三维实景影像环境,实现系统的数据管理和应用可见化。
部件的关联应能够通过三维实景影像的影像方位坐标对部件普查数据成果进行反查,实现对原有部件成果数据的更新。
4.1.10数据处理与建库
根据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标准规范,对专项普查数据和三维实景影像数据进行融合处理,并建立专项普查部件数据库、城市三维实景影像库(含三维实景影像库、360°连续全景影像库),形成对接完整、无缝整合的基础数据库,为整个信息系统的应用提供功能支撑。具体要求如下:
(1)建库原则
?标准规范性原则:采用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并符合实际。
?无缝原则: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三维实景影像数据、360°连续全景影像数据、基础底图数据逻辑上建成一个整体的空间无缝数据库。
?先进性原则:采用当前先进的空间数据库管理和建库软件平台。
?高效化运行原则:软硬配置要互相协调,进库数据符合规范要求,建立的空间数据库系统要能够业务化运行。
?安全使用原则:采用技术手段,保证数据库安全的同时并能实时地为智慧城管提供服务。
(2)专项部件数据建库
将调查后的专项部件信息逐一核实后输入到部件数据库中。投标人要给出部件数据建库合理的技术路线。要求以常用的空间数据格式和属性格式对普查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录入,形成完整的部件库。同时为保证空间基准的统一,应采用与基础底图一致的空间参考。
(3)城市三维实景影像数据管理软件接口
使用移动测量系统快速采集城市三维实景影像数据(含三维实景影像、360°连续全景影像);通过成熟的数据处理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包括部件数据的测量、关联、质检等工序。提供数据管理软件接口,支持将采集的多种类型数据集成到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应用系统主界面上基于二维电子地图,以360°连续全景数据作为主影像界面,三维实景影像数据以微缩影像形式置于左上方展示。需要精细观察或按需测量时,可以自由放大三维实景影像数据。结合城市三维实景影像的基本特点,实现基于三维实景影像的绝对测量、相对测量、公众举报辅助定位、部(事)件问题受理、任务派遣、统计分析等功能应用。
提供基于Android操作系统的成熟的数据PDA管理软件,在城管通中显示360°连续全景影像和三维实景影像,并且可以通过PDA终端,结合三维实景影像的基本特点,完成问题上报、核实核查、部件或地理编码更新等功能应用。
为了更好的支持智慧城管系统对影像数据的应用,数据存储结构应为Oracle数据结构 。
(4)城市三维实景影像应用接口软件
提供城市三维实景影像应用接口软件,支持B/S主流架构,能够支持政府其他信息化部门的业务管理软件通过接口软件实现对三维实景影像数据(含三维实景影像、360°连续全景影像)的读取、管理、应用,包括对数据进行浏览、搜索、标注、链接、测量的应用功能及对数据库进行调用、管理的功能。同时投标人应开放该数据平台应用接口软件,提供符合驻马店市政府信息化其他业务应用软件的系统集成服务和必要的软件二次开发服务,将普查数据成果及三维实景影像成果无缝集成到驻马店市的公安、应急等信息系统平台中。
数据部署
投标人负责对普查数据和三维实景影像数据进行整理,对提交给采购人的数据成果提供数据部署的调试、部署、集成服务,包括智慧城管系统平台的三维实景影像部署及PDA移动终端的三维实景影像部署,将三维实景影像与数字城管系统应用软件业务流程无缝衔接。数据部署完成后数字城管系统应用软件应能够包含对三维实景影像和360°连续全景影像的管理和使用,不能将两种影像的基本功能分离,应可在系统的业务管理过程中充分支持两种影像数据的读取、使用和流转,并能够使用影像的基本功能包括浏览、标注、链接、测量、提取等。
4.1.11数字城管底图制作与建库
作业原始资料为利用驻马店市本地的地理信息测绘资源实施,由业主单位向中标人提供覆盖测区作业区域的1:1000地形图和1:1000数字正射影像图,中标人按本项目作业技术规范和依据进行作业底图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智慧城市管理底图,底图数据须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物、道路、水系和植被供系统使用。
4.2 技术指标
4.2.1坐标基准
采用西安1980坐标基准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等。最终成果应转换为满足软件中标方要求的坐标基准,格式须满足软件中标方的要求。
4.2.2测量调查技术要求
测量调查精度要求
城市管理部件的定位精度应符合下表规定的城市管理部件定位精度要求:

序号

精度级别

误差(m)

说明

1

A类

≤±0.5

指空间位置或边界明确的部件,如井盖、灯等。

2

B类

≤±1.0

指空间位置或边界较明确的部件,如果皮箱、绿地、亭、广告牌等。

3

C类

≤±10.0

指空间位置概略表达的部件,如桥、停车场、工地等

城市部件数据须全野外实测,城市部件间距中误差≤±20cm,点位中误差≤±25cm,森林隐蔽等特殊困难地区,可放宽50%。
门址或地物类的地理编码要一一拍照并入库。
4.1.3部件和地理编码错误率指标要求
(1)部件成果每平方公里遗漏率不得超过总数的5%,属性错误率不得超过总数的3%;
(2)地理编码成果每平方公里错误率不得超过采集总数的5%。
4.1.4 建库格式要求
本工程涉及的所有建库格式可为ArcGIS等,具体格式须和软件中标方协商配合,满足系统需要。
4.1.5驻马店市城市管理部件分类与标准
按照住建部相关标准和驻马店市实际需求进行扩充后制定,并经招标人批准实施。
4.1.6作业处理要求
数据普查利用中标人制作的智慧城市管理底图进行实施。
(1)部件数据建库:测绘单位将调查后的部件信息逐一核实后输入到部件软件数据库中。包括数据录入、数据库的整合和检查,最后提交整合后成果数据。
(2)地理编码数据建库:测绘单位将调查后的数据逐一核实后输入到数据库。包括地址数据录入、数据库的整合和检查,最后提交整合后成果数据。
(3)城市实景影像库建库:采用同一移动测量系统、在同一时间轴与空间坐标系下同步采集城市实景影像和360度连续全景影像,建立城市实景影像数据库。要求360度连续全景影像数据与实景影像数据严格的对应匹配,而不是两种不同影像数据的简单叠加。
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质检一体化作业平台。根据行业标准要求,制定科学的作业规程规范,科学分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数据成果质量。根据普查所得的部件的属性记录,对照部件图形数据进行属性数据挂接。要求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一一对应,属性内容全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各基本属性项科学、合理的处理方法和流程,以及投入仪器和设备的数量、型号。
5.业务培训
投标人按合同要求,向甲方和智慧城管使用方指定的人员提供免费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质保期内培训不限次数。
(1)须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技术培训,包括详尽的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一般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一系列的专业培训,并提供系统操作、维修手册的说明书;
(3)培训形式应包括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
(4)维保期任何时间业主方人员更换,须按业主方要求无限次,不限人员规模提供免费培训,直到学会为止。
6.验收标准
(1)项目实施完毕后由投标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执行;
(3)中标人应向最终用户提供数据采集、建库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最终用户今后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维护方法;
(4)项目经过检验认可,安装调试可以正常运转后,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售后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须通过省住建厅等主管部门验收
7.进度要求
本工程按照系统建设总体要求,所有工作需在6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实施计划,实施计划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具体时间、详细工作内容、参与单位或部门、各单位或部门的职责等。以确保项目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
若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自然原因或市政工程的改建、修建及特殊区域建设等影响正常数据普查时,工期另行协商。
数据普查中标方须严格按照软件中标商和总集成的要求,相互配合,做到基础数据和软件系统等无缝衔接。数据普查中标方应负责所有数据普查的外业、内业工作,负责各类部件、事件的普查、入库、确权,负责各类手册编写,参与普查系统配置,调试,总体联调,直至系统正常运行。
8.售后服务
项目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免费提供二年的技术支持和数据维护服务。数据验收后如遇有更新,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服务:
(1)二年内在70平方公里普查范围内免费二维数据修补测至少2次,20平方公里范围内实景三维免费数据修补测至少2次,时间从项目验收结束开时计算。
(2)如果城管通终端需要对普查底图进行精简,普查方需免费对底图进行精简处理
9.参数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功能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一、数据普查

 

1

二维数据普查与建库

1.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底图及各类数据整理、合成

70

平方公里

1、基础地形图由市级测绘部门提供,比例尺为:1:1000或1:500
2、如果需要脱密,则由提供方协同测绘部门进行处理。
3、所有功能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部件数据普查(含定位、确权等)

70

平方公里

3.地理编码普查

70

平方公里

4.专项数据普查(在建工地及户外广告)

70

平方公里

5.单元网格和责任网格划分

70

平方公里

6.部件数据处理与建库

70

平方公里

7.地理编码数据处理与建库

70

平方公里

8.单元网格图册与手册、责任网格图册与手册和部件图册与手册编制

2


9.事件分类与建库(含确权)

1


10.普查数据与软件对接接口,严格按照应用软件的要求提供,做到无缝对接。

1


11.标准规范编制(符合住建部及驻马店本地标准)

1


2

实景三维普查与建库

1.实景三维数据普查(含户外广告数据普查):采用车载移动摄影测量系统,沿普查区域内的主要城市道路采集连续360°全景影像和连续可量测立体实景影像,并采集普查区域内重点场所的单点360°全景影像

20

平方公里

2.实景三维(含户外广告)数据处理与建库:对实景影像数据进行处理,并建立城市实景影像数据库

20

平方公里

3.实景三维数据与软件对接接口,严格按照应用软件的要求提供,做到无缝对接

1


4.实景影像数据库管理软件:实现部件数据库、地理编码数据库和实景影像库之间的数据融合及相关数据关联,实现对实景影像中部件的快速浏览、查询、量测、标注等功能,并提供开放式接口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软件进行集成

1


三、商务要求

质保期

2年免费技术支持和数据维护服务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详见技术需求

工期
地点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地点:驻马店市

付款方式

项目终验之后,采购人将按5:3:2的比例分3年进行付款。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已纳入评标报价的项目除外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详见技术需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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