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安保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安保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504C********A0027 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机房辅助设备>>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安保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技侦楼安保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安保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HBGP-2015-028
二、项目内容
视频监控系统,访客及人员定位系统、门禁及报警系统等,采购预算*******元。
三、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解码器须同一品牌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3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五)屏幕拼接融合软件须提供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 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原件;
(七)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或《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备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6月1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388号(河北区财政局8楼809室);
(三)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套,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2015年5月29日上午9:30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78号增1号)统一踏勘现场,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726,过时不候。没有踏勘现场,后果自负。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9:00;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河北区榆关道388号河北区财政局8楼会议室);
(三)签到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9:00;
(四)开标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玮 陆东
(二)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78号增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转8329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388号(河北区财政局8楼809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232
电子邮箱:hbqzfcg@163.com
开户银行(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建行河北支行
账号(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0315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事项
评审束后,评标委员会为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和符合性,会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复核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不排除被其他供应商查阅的可能性。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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