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一)2#、3#、11#、12#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一)2#、3#、11#、12#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131*****0014-001 | 所属地区 | 冀州市 |
工程名称 | 冀州市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2#、3#、11#、12#住宅楼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冀州市东部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冀州市孙宜子、张宜子两村东侧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6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衡水市永兴西路与康泰街交叉口永兴大厦11楼1113室 | ||
联系人 | 朱超彬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5-05-22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5-05-28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05-22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05-28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5-5-22至2015-5-28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衡水市永兴西路与康泰街交叉口永兴大厦11楼1113室 | ||
内容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市东部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2#、3#、11#、12#住宅楼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冀州市东部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针对棚户区改造贷款为主,冀州市政府财政筹集为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冀州市孙宜子、张宜子两村东侧 2、建设规模:2#、3#、11#、12#住宅楼工程,均为剪力墙结构,2#住宅楼地上18层,建筑面积12818.59平方米;3#住宅楼地上18层,建筑面积13778.89平方米;11#住宅楼地上15层,建筑面积9277.18平方米;12#住宅楼地上11层,建筑面积7308.43平方米。建筑面积共43183.09平方米。详细资料以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准。 3、合同估算价:约7676万元 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身份证认证锁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远程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持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一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证件复印件一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企业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原件)(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由企业注册地的清欠办出具);6、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原件,外埠企业办理,办理程序详见“冀建市(2012)211号”文,冀建招办(2012)7号”文);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8、行贿档案查询函(原件);9、列入《关于对2014年以来拖欠行为情节严重的85家建筑企业和8家建设单位处理意见的通报》(“冀建市(2015)8号”文)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若参与投标,必须携带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恢复其投标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10、所投标企业必须入选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承包企业预选名录,并在报名时提交网上打印的河北省《关于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承包企业预选名录入选企业名单的通知》及附件名单,否则不予报名。在上述时间内到冀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人:刘九玲;电话:********832)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指定地点和时间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冀州市东部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永兴西路与康泰街交叉口永兴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人:朱超彬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期:2015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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