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2015年)招标公告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2015年)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2015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执业信誉,无不良业务纪录;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责令整改或撤销资质等状态;(2)经营正常,无面临重大诉讼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情形;(3)已领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4)具有土地调查和土地管理政策研究工作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具有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资质且拥有A级资信的专业评估机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2015年)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00-15-193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 国家公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2015年)本市国家公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2015年)主要在前三轮评价工作基础上,以2014年开展的第四轮评价提交的开发区信息数据为依托,开展全市41个国家公告开发区(佘山旅游度假区除外)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数据审核建库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开发区用地绩效评价工作。(2) 产业用地信息更新调查(2015年)本市产业用地信息更新调查(2015年)需要开展全市104规划产业区块产业用地信息更新调查数据库审核维护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全市及各郊区县用地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研究报告及相关图件、数据库成果。(3) 上海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2015年)按照《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210号)的要求,本市2015年需要在试点成果基础上,以2014年为评价基期,进一步开展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成果更新工作。(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的跟踪评估(2015年)2015年本市需要深入开展紧凑型、节约型用地标准研究,提出符合上海资源环境紧约束背景下的“促进规土融合、鼓励复合利用、提升节约集约”的用地标准体系,编制优化调整各类设施用地标准。同时,对典型区域、重点项目转型中利用土地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调研分析,研究典型案例转型模式和创新方式,建立长效跟踪评估机制,为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政策,促进全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有效措施和建议。(5) 土地储备评估与动态修编(2015年)配合开展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指导和技术审核工作,对土地储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并按照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要求开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工作。以上各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5、交付日期:2015年

6、交付地点:上海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5-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6-11,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书、④相关资质文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委派授权代表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逾期不予办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05月22日起至2015年06月11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址:上海市漕宝路509号8楼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6-12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6-12 13: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漕宝路509号新漕河泾大厦8层

2、开标地点:上海市漕宝路509号新漕河泾大厦8层。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3、对招标文件疑问情况的资料原件;4、纸质版投标文件。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西路99号地 址:漕宝路509号8楼
邮 编:200003邮 编:200233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人: 徐老师
电 话:********电 话:*********8535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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