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5年长宁区市容局一批环卫公共设施购置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在本市应有固定的经营机构,并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及类似业绩;(4)投标人应当为响应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其唯一授权经销商;(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年长宁区市容局一批环卫公共设施购置公开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6-********-****(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ZC********)
3、预算编号:06-15-9945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1)金属分类果壳箱,数量:1183只;(2)240L塑料垃圾桶(黑色)有盖,数量:2254只(采用高密度聚乙烯,非回收再利用材料);(3)240L塑料垃圾桶(咖啡色)有盖,数量:1000只(采用高密度聚乙烯,非回收再利用材料);(4)120L塑料垃圾桶(棕色、红色、蓝色、黑色)有盖,数量:300(套):每套含红、棕、蓝、黑各1只(采用高密度聚乙烯,非回收再利用材料);(5)三分类金属收集箱,数量:360只;(6)金属垃圾房,数量:150只。
5、交付日期:
6、交付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5-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6-11,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本市有固定经营服务机构相关说明、近三年类似成功项目业绩清单等;2)代理机构审核时间:2015年5月22至2015年6月1日,逾期不再办理(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3)供应商提问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11点前接受提问;4)代理机构答疑澄清时间:2015年6月5日下午17点前;5)提交样品截止时间:2015年6月22日17点截止;6)提交样品地点:长宁区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6-2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6-23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2、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进行投标文件数据解密及其他相关操作,投标人应携带其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U盘)、可以在开标地点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以进行开标相关操作。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电子采购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