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双梁桥式起重机(二次)招标公告
房双梁桥式起重机(二次)招标公告
蔡甸区奓山街联村工业园5 号厂房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奓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蔡甸区奓山街联村工业园5 号厂房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竞标人前来参 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大华政采【2015】013
(二)项目名称:蔡甸区奓山街联村工业园 5 号厂房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54.48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 )章内容。
第 1 包:
(1 )项目包编号:大华政采【2015】013
(2 )项目包名称: 蔡甸区奓山街联村工业园 5 号厂房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3 )类别(货物 / 工程 / 服务): 货物
(4 )用途: 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
(5 )数量:3台(数量单位)
(6 )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7 )采购预算:54.48 万元
(8 )交货期 / 交付期 / 服务起始日:合同签订后四十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9 )质保期: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供应商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证件齐全并在营业范围内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竞标人须是所投产品制作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商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竞标人在至今两年内必须有类似业绩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竞标人在市内必须有注册且稳定的可服务于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5、竞标人在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5年 5 月 22 日 起至2015年 5 月 28 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 时~ 12 时、下午 14 时 ~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下列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市内注册且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蔡甸大街 221 号四楼 )
(二)截止时间: 2015年 5月29日 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蔡甸大街 221 号四楼 )
(二)时间: 2015年 5月29日 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7 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奓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主任
电 话:***-********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11 楼
联 系 人:李勇
电 话:***-********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武汉市奓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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