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50MWp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哈密50MWp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5-05-2045/01
业主招标编号:HN_B_BJ /XNY_GC/SG_011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新疆哈密50MWp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新疆哈密50MWp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
2.招标范围:
华能新疆哈密50MWp光伏发电项目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包括预埋件制作及埋设、桩基试验等)、升压站施工、装修(精装),设备安装调试,其中土建包括组件基础、逆变器室基础、箱变基础、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地埋电缆)基础、电缆沟基础施工及复合电缆支架及复合盖板(包括材料采购需提供三家企业产品);设备安装包括组件安装、支架安装、光伏系统发电调试、逆变器安装、直流配电柜安装、汇流箱安装、逆变器室照明动力系统安装、箱变安装及调试、集电线路(地埋电缆)安装、电缆安装、电缆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及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直流柜等主要设备由招标人采购,投标人负责卸货、保管、二次运输)、光伏场接地(包括材料采购需提供三家国内知名企业)、站内设备安装,设备单体调试及整体调试,场区绿化,消防工程等。电缆沟开挖及回填(电缆敷设、铺沙盖砖由电气施工单位负责);电缆走向桩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场内道路、临设,施工电源、用水及通讯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以上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试验、验收、试运行、保修;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最终通过竣工验收、水保及环保验收、并具备入网所需的所有条件等。(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流动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1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7专用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相关电压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05月22日9:00起至2015年05月31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注明主办方)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22元,售出不退。
特别提醒:
(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时,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只能分标段下单,分标段电汇,不允许以个人电汇方式缴款。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 ********4501。
(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韩素莹 杨光
传 真:****-********
电子邮件:hnzbhsy@163.com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 系 人:张宝飞
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北京(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HnSrmWebO/index.jsp)、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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