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公安局车辆维修项目:5标段的招标公告
奎屯市公安局车辆维修项目:5标段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奎屯市公安局车辆维修项目:5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124.119.80.6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CG-GK2022-012-001-005
项目名称:奎屯市公安局车辆维修项目:5标段
预算金额:******元(贰拾肆万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元(贰拾肆万元整)
采购需求: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数量
1、本次招标中标共一家修理厂。
2、采购需求:
(1)提供的维修服务应执行国家、自治区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如《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201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2016)、《汽车举升机安全规程》(GB*****-2011)、《压缩天然气汽车维护技术规范》(GB/T*****-2011)、《汽车维修术语》(GB/T5624-2005)等相关最新标准及规范。
(2)应具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3)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4)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服务期限。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5)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6)从业人员资格应满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从业人员配备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7号)”的相关要求;
(7)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具有健全的档案盒票据管理。所有维修车辆需开具正式发票并附明细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随发票,一份存档),同时健全汽车维修档案,做到定点车辆优先等级,优先修理,一车一档,详细记录汽车维修时间、项目、更换材料和金额等。
(8)须采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9)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供应商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招标人将拒绝交费或接车。
(10)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车辆行驶公里数计算,维修竣工出厂之日的行驶公里数以《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上日期为准。
(11)维修工位至少有2个。
(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一类汽车维修或二类汽车维修或三类汽车维修;三类汽车维修许可证中许可范围至少具有以下十三项中的三项。十三项内容分别是:1、汽车综合小修;2、发动机维修;3、车身维修;4、电气系统维修;5、自动变速器维修;6、四轮定位检测调整;7、汽车润滑与养护;8、喷油嘴、喷油器维修;9、曲轴修磨;10、气缸镗缸;11、散热器维修;12、空调维修;13、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1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维修所用材料使用汽车生产厂家全新标准合格配件,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投标人应承诺遇紧急情况需抢修的,24小时全天候优先抢修采购单位车辆。
4、注意事项: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如果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项目正常运行所必要的,投标人必须无偿提供。(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详见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须属于工业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投标单位对提供有效证件的承诺(如提供的资格文件全部为原件则不需提供此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出具汽车整车维修的一类或二类或三类维修企业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类汽车维修许可证中许可范围至少具有以下十三项中的三项。十三项内容分别是:1、汽车综合小修;2、发动机维修;3、车身维修;4、电气系统维修;5、自动变速器维修;6、四轮定位检测调整;7、汽车润滑与养护;8、喷油嘴、喷油器维修;9、曲轴修磨;10、气缸镗缸;11、散热器维修;12、空调维修;13、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与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奎屯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用户手册”中公布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实行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须先办理网上登记、交易手续http://124.119.80.62(点击下载操作手册),方可进行缴费确认以及下载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124.119.80.62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奎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奎屯市公安局
地址:奎屯市喀什西路35号奎屯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178*****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
联系方式:0992-*******
标签: 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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