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一村、二村化粪池及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沁园一村、二村化粪池及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海丰办事处沁园一村、二村化粪池及排水系统改造工程,已经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海丰办事处沁园一村、二村化粪池及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大丰市海丰农场境内
2.3 工期要求: 45 个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2.6 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 年6月17日至 2015 年7月31日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招 标 内 容
建设规模
投资额(万元)
1
海丰办事处沁园一村、二村化粪池及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化粪池及排水系统改造
约85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 三 级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相应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B类)复印件;(6)专职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原件及复印件。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5月28日前,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需提供的复印件须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兴德 联系号码:********808
联系地址:上海海丰居民服务有限公司市容市政科
招标代理公司: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秋云 联系电话:157*****879、****-********
联系地址:大丰市中凯银杏湖1#302室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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