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燃煤炉具及节能电采暖器生产企业入围招标公告

2015年燃煤炉具及节能电采暖器生产企业入围招标公告

朝阳区2015年燃煤炉具及节能电采暖器生产企业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5-05-22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对朝阳区2015年燃煤炉具及节能电采暖器生产企业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朝阳区2015年燃煤炉具及节能电采暖器生产企业入围项目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燃煤炉具生产企业入围,第二标段为节能电采暖器生产企业入围。每标段拟入围10家供应商为朝阳区70个村提供2015年度燃煤炉具及节能电采暖器的供货、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70个村
用途:为朝阳区70个村提供燃煤炉具及节能电采暖器
四、资金来源:政府补贴及自筹资金
五、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六、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胡晓明 李瑞珅
电 话:********
传 真:********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北京市农委(新能源协会)2015年节能炉具生产企业入围单位,第二标段投标人须为北京市农委(新能源协会)2015年节能电采暖器生产企业入围;
3、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
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403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入围北京市农委(新能源协会)2015年节能炉具生产企业或北京市农委(新能源协会)2015年节能电采暖器生产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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