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科教示范园还建二小区一期、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龙凤科教示范园还建二小区一期、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来凤县龙凤科教示范园还建二小区工程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13]119、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利达建设工程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编号:HBCY-ESZB-1501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来凤县龙凤科教示范园还建二小区工程,包括龙凤科教示范园还建二小区一期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38240.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634.54平方米;龙凤科教示范园还建二小区二期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26383.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22.62平方米。工程概算40084.7万元。建设地点:来凤县龙凤科教示范园内。建设工期:16个月;招标范围为施工监理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最低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能履行监理合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各一名,两人均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五名,须具备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岗位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省外企业需提交湖北省住建厅备案机关备案文件,并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标登记;省内、州外企业只需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标登记(备案、登记的相关要求及表格请自行在恩施州住建委网站查阅下载);
3.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总监理工程师;
3.6投标人须为进入恩施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恩施州2013-2014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机构年度名录》的监理企业。
4.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2 日 17:30分(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2015年 5月27 日 17:30分(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szggzy.c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 ********.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CA锁办理参考: *******.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3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且招标文件费用必须在报名期间支付,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万元整,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如下: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账 号: ****************9999-101869
开户行地址:东风大道571号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 (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6 月 23 日15:00时,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利达建设工程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来凤县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138*****8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大桥路惠馨园小区一栋一单元401室
联 系 人:汪仁娇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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