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招标公告

辅助器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28)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的辅助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辅助器具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3857-NNHD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的内容及数量:A分标:耳模制作工具及材料1套、耳模专用技工桌1张、专用打磨设备1套、耳模室改造及工作台1间、助听器分析仪1套、助听器编程器1台、专用电脑1台、助听器电子干燥机10台、PT工作椅4张、检耳电镜2个、传话器500台;B分标:液压弯管机1台、车床1台、气动切管机1台、工作台4台、万能升降台数显铣床1台、弯管模具4套、全自动磨边机1台、手磨机1台、开槽机1台、超声波清洗仪1台、打孔机1台、烘炉1台、锯曹机1台、抛光机1台、调整工具钳10把、游标卡尺1把、助起式木椅24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10000元整;B分标5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6日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6日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6月16日9时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信息咨询地址: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岑 悠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联系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 传真:5885129 (Fax)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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