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发区新闻宣传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金华开发区新闻宣传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金华开发区新闻宣传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金华开发区新闻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适应全媒体时代宣传需要,开发区宣传部拟借助媒体现有的报纸、新闻客户端、网站、户外发布平台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多视角、全方位报道新时代金华开发区的新发展新变化,讲好开发区新故事,唱响开发区好声音,不断提升金华开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工作需要,本项目实施需要借助专业水平高且政策把握能力强、又熟悉本地实际的本地化宣传力量。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实施需借助金华日报报业集团的舆论宣传平台
金华开发区新闻宣传需以报纸、新闻客户端、网站、户外发布平台等传统和新兴媒体为宣传平台。金华日报报业集团具有《金华日报》、《金华晚报》、新闻客户端、网站、户外发布平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且《金华日报》是本地党报,从党媒的政治属性、本地宣传受众群体广度来看具有“唯一性”。
2、本项目承接方须有高标准的导向把控能力和高水平的产品宣发渠道,这是本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
金华日报报业集团具有强大专业力量,对新闻素材的挖掘与整理、基础信息采集、文字编审有着较为突出的专业性。同时,金华日报报业集团还拥有高水平、高标准的宣发渠道,且对生产、传播的内容具有严格、准确的导向把控,符合本项目新闻宣传的特殊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日报报业集团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日报报业传媒集团
地址:金华市开发区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剑威
联系电话:183*****233
传真:/
地 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 系 人:靳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
传真:
地 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79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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