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石井大道(石丰路-华南快速路)道路照明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石井大道(石丰路-华南快速路)道路照明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
三、工程地点:白云区石井街
四、工程规模:全长3.08公里道路双侧照明设施
五、招标内容: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六、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七、计划投资:约290万元
八、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九、本工程将依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设定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开标前24小时公布。
十、投标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书或备案手续;
5、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IC卡手续;
6、2002年以来企业因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仍在受罚期内的,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十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为下列第1-10项按A4
纸规格装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核对原件)。
1、投标申请公函;
2、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规定格式原件填写);
3、企业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书或备案手续;
6、企业在近3年来所承建同类工程情况一览表附件,并附上证明资料;
7、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ISO认证、工商局守合同重信用的复
印件);
8、拟委派具有资质等级为三级或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职称证书及其简历;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
9、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04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10、投标人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不需装订,单独提交)。
十二、本工程按照穗建筑[2005]42号文办法进行资格预审,当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超过12家时,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摇珠方式随机抽取12名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不超过12家且不少于5家时,所有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少于5家时,将重新招标。
十三、报名时间:2005年12月5~6日(二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注: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亲临,并带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检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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