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丰镇东风村东联村2023年度道路河道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JGZB-2022-G-113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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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南丰镇东风村东联村2023年度道路河道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南
丰镇东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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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南丰镇东风村东联村2023年度道路河道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丰镇东风村东联村2023年度道路河道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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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镇东风村东联村2023年度道路河道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
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
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
告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g43D g771g41E8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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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2-11-30 08:30到2022-12-06 17: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其邮箱信息单位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获取地点: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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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2-12-21 14: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方式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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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2-12-21 14:00:00
开标地点:南丰镇为民服务中心 2 楼开标室泗兴路与育才路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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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
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答疑时间:2022年12月7日9:00 -11:00北京时间。
疑问提出的方式:书面提交于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邮件方式统一发送。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三服务时间:12个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只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五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六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员须按照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的要求,提前做好开标准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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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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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南丰镇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南丰镇东联村股份
经济合作社
地 址: 张家港市南丰镇
联 系 人: 刘宇峰祁东
电 话: 5852769058630004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杨舍镇华怡商厦南楼401,402室
联 系 人: 施婷婷
电 话: 18036128106
电 子 邮 件: 15492184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