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河新兴大桥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射阳河新兴大桥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一、阜宁县建设局的射阳河新兴大桥建设工程已经阜宁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是政府拨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

二、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阜宁县阜城西部,北接新兴北路,跨越射河西路、射阳河,南连新兴路。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3、发包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内容及时限与射阳河新兴大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整个施工监理作为一个标段完整发包。

工程施工招标情况如下:按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阜宁县射阳河新兴大桥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编号:2007-705)内容完整发包。工程主要内容:

主桥采用64+88m天鹅型预应力混凝土独塔单索面斜拉桥,南北引桥分别采用4×25m、2×25m预应力混凝土等截面连续箱梁。主桥为刚构体系,墩塔梁固接。主跨88m,边跨64m,主跨跨越射阳河,边跨跨越射河西路。主桥采用扇形索面,梁上索距主跨为6m,边跨为4.5m,塔上索距为2m,全桥共24对斜拉索,桥梁总长308.4m。

主桥桥面横向采用整幅断面,横向布置为1.75m(人行道)+8m(车行道)+3m(索区)+8m(车行道)+1.75m(人行道),总宽22.5m。

引桥桥面横向采用双幅断面,横向布置为1.75m(人行道)+8m(车行道)+0.5m(护栏)+2m(空隙)+0.5m(护栏)+8m(车行道)+1.75m(人行道),引桥桥面总宽20.5m(不包括2m空隙)。

其他主要技术指标:大桥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III级;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桥梁荷载等级为城-A级,人群3.5KN/㎡;设计安全等级一级;桥面横坡为车行双向1.5%横坡,人行道向内1%;桥梁纵坡2.45%,凸形竖曲线半径R=1800m;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通航等级为V级,通航净空45×5m,最高通航水位2m;高程系统为85黄海高程。

4、计划开、竣工日期:2007年12月30日开工,2008年12月30日竣工,工期365日历天。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等级:

5、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道桥专业),在施工监理期间能长住现场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时和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该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一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注:省外企业在投标时需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验手续。

(二)以下是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施工监理:200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跨100m及其以上桥梁工程施工监理或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工程施工监理类似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施工监理:200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跨100m及其以上桥梁工程施工监理或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工程施工监理类似业绩。

六、投标申请人可随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路76号)服务大厅领取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阜宁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三份),内容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投入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附件资料的所有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注明“原件复印”字样,所有附件资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资格预审结束后证书等原件退回,其它材料留存。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2007年12月13日至2007年12月1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将本工程投标报名材料投递至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三楼报名投递室捌号投标报名箱。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内容(包括印章)完整,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内容完整的报名材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投递的报名材料无效,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将于2007年12月21日前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十一、招标人地址:阜宁县阜城镇城河路1号

联系人:罗祝春电话:****-********传真:****-********

邮编:224400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街463号

联系人:孙建建电话:****-********传真:****-********

邮编:224400E-Mail:kent9355@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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