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招标公告
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汝州市2015年度财政支持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已由河南省水利厅和财政厅以豫水农〔2015〕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汝州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州市2015年度财政支持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
2.2 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5―086
2.3 建设地点:汝州市米庙镇
2.4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财政资金及汝州市财政配套资金
2.5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43眼,维修机井64眼;配套机井107套;衬砌渠道98.26km;渠系配套建筑物588座;地埋管道57.75km;新建变压器台区13处,铺设低压地埋电缆50.912km等。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十一个标段,即监理标一个标段、施工标十个标段。
监理标段:
汝州市2015年度财政支持第五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全过程(含质保期)工程监理服务;
施工标段:
一标段:关庙行政村,新打、维修机井与配套工程,新建桥涵、渠道衬砌、节水灌溉、变压器房及标志牌工程等。
二标段:黄庄行政村,新打、维修机井与配套工程,新建桥涵、渠道衬砌、节水灌溉、变压器房及标志牌工程等。
三标段:许庄行政村、马庄行政村,新打、维修机井与配套工程,新建桥涵、渠道衬砌、节水灌溉、变压器房及标志牌工程等。
四标段:刘庄行政村罗王、殷庄村,新打、维修机井与配套工程,新建桥涵、渠道衬砌、节水灌溉及标志牌工程等。
五标段:刘庄行政村刘庄村,新打、维修机井与配套工程,新建桥涵、渠道衬砌、节水灌溉、变压器房及标志牌工程等。
六标段:石王行政村、刘庄行政村武窑,新打、维修机井与配套工程,新建桥涵、渠道衬砌、节水灌溉、变压器房及标志牌工程等。
七标段:尚庄行政村、于庄行政村,新打、维修机井与配套工程,新建桥涵、渠道衬砌、节水灌溉、变压器房及标志牌工程等。
八标段:马窑行政村,新打、维修机井与配套工程,新建桥涵、渠道衬砌、节水灌溉、变压器房及标志牌工程等。
九标段:郭营行政村郭营、许湾,新打、维修机井与配套工程,新建桥涵、渠道衬砌、节水灌溉、变压器房及标志牌工程等。
十标段:郭营行政村乔庄、大李庄、小李庄,新打、维修机井与配套工程,新建桥涵、渠道衬砌、节水灌溉及标志牌工程等。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监理标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企业信用备案;⑶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5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⑷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⑸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⑹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2施工标资格要求
第1—10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备案并审定发布;(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5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报一个标段。
4.5报名合格的投标人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套);有不良记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
注:企业授权委托人须具备河南省水利厅企业信用备案资格(以网上公示为准,报名时须提供“河南省水利网”企业信用备案检索页)。
6.投标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6.1报名时间:2015年5月 25 日至2015年5月29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报名地点: 汝州市宜客居温泉商务酒店(原汝州大厦)8308房间(丹阳路与望嵩路西100米路北 )。
6.3 报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9*****871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暂定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州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汝州市仓巷街117号
联 系 人:鲁女士
联系电话:137*****0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4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9*****871 137*****679
水行政监督部门:汝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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