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涉农补贴关于开展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临川区人民政府涉农补贴关于开展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七部委全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布置视频会议要求,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扶贫办、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监﹝2019﹞7号)及抚州市《关于开展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区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以下称专项治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治理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惠民惠农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治理目标

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二、工作机构和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开展,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等六部门联合实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林业局、区医保局、区农商银行参与。

(一)工作机制和办事机构。为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区里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联席工作机制,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林业局、区医保局、区农商银行等部门(单位)指定负责人和联络人,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总的协调办事机构设在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问题处理、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等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垦殖场)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本地专项治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财政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协同开展工作,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财政、农业农村、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林业、扶贫、卫健委等有关部门结合职责,按照治理内容梳理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整改规范。农商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认真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审计部门有重点地开展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本次专项治理“一卡通”,指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汇入的受益群众专门开设的银行卡、存折等支付工具。

2017-2018年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的中央和省定补贴项目共13大类43小项(具体见附件1)。13大类分别是:退耕还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公益林补助、水库移民扶助、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计划生育奖励、农村低保、五保户补助、优抚补助、社会救助、老村支书(主任)补助、村组干部补贴、雨露计划。

“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中区县自定项目,中央、省、市、县其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项目全部纳入治理范围。

(二)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6月10日前)。

全区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垦殖场)要按照治理内容,以业务主管部门为主、乡镇(街道、垦殖场)配合,“条块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自查。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组织开展广泛的到村到户摸底调查,全面排查问题。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及时主动说明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程度、后果影响等因素,运用“四种形态”依法依纪从轻处理。

各业务主管部门在自查工作结束后,要将相关情况形成汇总报告,填报附件2至附件5各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领导签字及盖单位公章),于6月10日前报送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

(二)迎接市财政局抽查阶段(7月15日前)。

市财政局牵头,联合相关市直部门协助,将对全市各县、区开展抽查工作,抽查面不低于自查面的30%。对自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业务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垦殖场)予以重点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积极整改。顺利迎接市财政局抽查。

(三)区级抽查及整改规范阶段(8月15日前)。

区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抽查面不低于自查面的30%,结合自查、抽查情况,各业务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垦殖场)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问题,提出整改和治本措施,规范“一卡通”使用管理。业务主管部门 要将整改相关资料情况,于8月15日前上报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垦殖场)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业务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垦殖场)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全面规范,防止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工作成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横向、纵向协调沟通,掌握工作动态,分析研判问题,重大问题要随时沟通,使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要紧密安排,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情况梳理、表格数据填报和汇总上报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三)发挥震慑作用,促进问题整改。利用各类媒体发布通报,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临川区“一卡通”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794-*******。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乡镇(街道、垦殖场)、村组(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加强群众监督。网站政策法规公布、人员名单公示情况报区财政监督局。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纪、涉黑涉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从严惩处。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予以严肃问责。

(四)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查促改,着力找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存在的短板,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健全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优化代理银行服务,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管和信息共享。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定期核查机制。落实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茅排乡

标签: 实施方案 一卡通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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