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兴佳苑及民丰小区五期安装电子监控工程招标公告
泗兴佳苑及民丰小区五期安装电子监控工程招标公告
1.泗兴佳苑及民丰小区五期安装电子监控工程已由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批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泗兴佳苑一期、民丰小区五期
(2)工程规模:电子监控145处;
(3)工程造价:约70万元
(4)工期:60日历天
3.招标内容如下:小区电子监控安装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2)选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机电工程建造师;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5)其他条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2015年2月-2015年4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经办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2)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报名时直接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资格预审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及报名经办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公告截止日,否则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
6.请申请人于 2015年5月25日至 2015年5月29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到 南丰镇招投标中心 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领取招标文件。
7.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
联系人:张 亮/季 冰 电话:****-******** QQ:********16
南丰镇纪委监督 电话:****-********
南丰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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