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镇供销合作社商场招标公告

管镇供销合作社商场招标公告


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商场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XYZCP-2015-104

受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委托,就管镇供销合作社商场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是位于管镇桃李街道所属商场一楼8间房屋,面积约500㎡。

二、招租对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单位均可参加报名。

三、竞标者每次报价增幅为1000元及其1000元的整倍数,否则应价无效。本次招租起拍价为8万元。

四、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5年6月4日下午16:00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盱城淮河东路108号)一楼服务大厅报名。

五、竞标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10:30,竞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公告牌。

六、报名须知:报名时凭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报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报名费200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万元,须在报名前交至县招投标中心帐户,不交保证金的不具备竞标资格,其他方式均为无效。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给甲方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无其他责任的无息归还。如竞标人不中标,公示期(3天)满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如不按规定时间内履行承租手续,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择日重新招标。

七、每个报名竞标者限带1人入场。

八、承包人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

九、承包期限为5年。

十、本次竞标活动由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应自行到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实地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咨询,投标人中标后在公示期(三天)满后三日内,向招投标中心交纳五年的中标总金额的千分之四服务费并开具中标通知书。如不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交清款项、中标交易费用以及签订合同,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户名: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账号:****************055388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报名电话:****-********(黄会计)

咨询电话:139*****986 孟主任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商场招租规则

为切实加强资产管理,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经营场所,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招租坚持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竞标,现将招标有关规则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商场位于管镇镇桃李街,所属商场一楼(房屋8间)面积约500㎡。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不达底价不成交,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应价均没有超过底价时,根据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选择流标或以其他方式重新公平竞标。

三、承包期限五年。从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四、竞标开标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10:30。竞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见当日院内白色告知牌)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和保证金缴纳凭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在会前对协议文本、竞标公告及规则仔细研究提出咨询。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有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我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六、中标后中标人交清第1年租金和合同保证金后,签订承租合同书。

七、中标标准:以超过底价的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其预交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者在中标后公示期(三天)满后两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标保证金。

八、本招标规则书及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商场承租合同和公告所涉及的年月日以公历为准。

九、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商场承租合同书相关条款说明:

1、投标人中标后,严禁私自将承租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已交的租金和保证金不退还,请承租人予以充分注意,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承包后与承租方有关的依法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卫生、创卫及罚款等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经营证照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办理。

3、请中标人履行合同时务必注意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因解除合同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时,因拖欠交纳租金或者采用非法方式经营,发包方有权解除承租合同。

4、务必请中标人在弄清本招标说明书,承租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以后,再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最好事先做咨询、测算工作,以避免投标行为的盲目性。

十、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郑重承诺:招标人将信守合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竞标人(中标人、承包人)服务,同时善意地提醒竞标人(中标人、承包人)是否信守合同,这关系整个出租房承租秩序的稳定,因此将严格依合同办事,维护公共秩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一、竞标现场如遇意外情况,招标方和招投标中心有权延期或终止开标。

十二、本说明的解释权属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


   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报名参加竞标者承诺,我们已收到本规则、竞标公告,及合同文本,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则规定和各项要求,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标人承诺签名


年 月 日


附:合同样本  


盱眙县管镇供销社商场承包合同


发包方:盱眙县管镇供销合作社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用途

1、名称及数量:管镇供销合作社商场一楼(8间),现状建筑面积约500㎡产权房公开招标承包经营。

2、用途:以经营证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相关经营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共5年整,甲方从2015年 7月1日起,将上列用房交付乙方使用,至2020年6月30日收回。

第三条 承包金和承包金的交纳期限

1、承包金的交纳期限: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第1 年承包金。后4年承包金于次年6月1日前一次性按年标的一次性交清,余类推。

2、承包金:年承包金为 万元整。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财产的维修保养

1、甲方应当对该房产的屋面等外部结构履行维修义务,内部装潢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要保持房屋财产原样,不得破坏其原有结构。如经营活动中确需改造,须将改造方案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承包期满后,可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动产部分全部无偿留下交给出甲方(墙壁、地面、门窗、天花板和相应的装潢等为不动产),否则将视同违约处理。

3、承包期内,如政策性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按乙方实际承包月数收取承包金,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经济和其它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变更

乙方不得将承租物转租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承租金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合同总标的20%支付违约金,并没收已交的承包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条款履行的,应承担合同总标的20%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协商间接调解、有管辖权法院判决。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承包期间乙方所有水、电费用自行承担。

2、承包期间,乙方应自行办理经营证照等必要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承包期间乙方负责承包场所内外的安全、消防和卫生、环保等各项工作,按照安委会及消防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

4、承包人在承包期间的一切税费、卫生、安全、质量、创建及罚款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招投标中心备案一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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