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龙岩市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2年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对照《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岩委治市〔2022〕3号)和福建省水利厅2022年全省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全市水利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2022年,市水利局根据《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推进全市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健全法治运行体系

1.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曾佑繁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兰杭生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普法工作的领导。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实施本单位的普法日常工作,使全市水利系统普法工作务实高效。

2.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积极带动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严格履行依法行政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好、落实好。

3.加强集体学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条例的学习。组织全市水利干部参加2022年度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市增加行政执法资格证持证人员73人,其中市本级15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二)全面履行法治职责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服务为先,通过事先介入、服务上门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实现“一趟不用跑”目标,全部事项100%进驻网办大厅,全部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

2.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按照《龙岩市水利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岩水〔2019〕19号)的要求,开展各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公平、公开。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应诉能力。市水利局续聘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兰子禄、钟远珍律师为市水利局法律顾问,为执法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其在合同协议签订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的作用,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对重大案件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严格重大案件法制备案制度,对重大案件报法制办备案。

3.制定包容审慎四张清单为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模式,持续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按照《龙岩市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龙政办〔2022〕4号)和《龙岩市司法局关于在行政执法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龙司〔2022〕61号),结合水利部门实际制定了《龙岩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岩水办〔2022〕28号),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监管水平。

4.开展其他法治工作。加强对全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提高文件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加大惠企惠民政策的发布和解读,运用好政企直通车,让水利发展红利全社会应享尽享,激发社会活力。扎实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目前我局无证明事项。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

1.扎实推进《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实施。全力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有效推进河湖系统治理,流域水质趋稳向好,河湖生态持续改善。5月31日—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昌建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促进各级河长积极履职,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使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2.加强水土保持监管。2022年,市、县水利部门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水行政执法,通过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和采取现场检查、电话检查、委托第三方开展监督性监测、无人机航拍等多种形式,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覆盖。2022年,市县两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共组织881人次对307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现场监督执法检查。全市共有118个项目完成自主验收报备,对其中20个项目开展了验收核查。全市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047万元,其中市本级973万元。

3.强化河道采砂管理。一是严格河道采砂许可审批。今年许可发放河道采砂证5本,全市河道采砂许可证数量连续四年持续减少(2018年93本,2019年62本,2020年12本,2021年6本,2022年5本);做好各采砂业主将采砂场相关监控和定位信息对接省平台,加强信息化监管。二是持续加强执法力度。采用无人机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所有采砂户(点)全覆盖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水行政执法人员1468人次、取缔非法采砂点11处、罚没款34.6万元、行政处罚5件,同时办理群众涉砂信访件14件。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召开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河道非法采砂联合督导,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巡查。

4.开展防汛保安专项行动。2022年3月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全覆盖、不留死角排查,重点针对辖区内倾倒垃圾、渣土;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违法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影响水库大坝等工程安全的具体违法行为进行巡查摸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摸底的情况进行分类核查,情节较轻的明确整改期限,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共发现问题线索17个、立案查处2个,防汛保安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提高防汛保安能力。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和“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按照《2022年福建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闽法普组〔2022〕3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润八闽·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水函〔2022〕331号)要求,结合“珍惜水、爱护水”主题,组织法律顾问律所到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并认真开展送法典进企、到工地,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业余时间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了解,增强治意识和法治观念。9月27日,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黄智勇到我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宣讲,切实提高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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