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扁平化指挥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扁平化指挥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30 11: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行政执法监督扁平化指挥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ZB******
项目名称:行政执法监督扁平化指挥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行政执法监督扁平化指挥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江北区行政执法监督扁平化指挥调度系统项目建设包含行政执法监督服务端、行政执法监督治理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端、数据资源管理、接口对接、服务器操作系统采购和二级等保测评和备案七部分,具体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包括免费运维)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
(一)现场递交方式,请供应商安排已完成疫苗接种,“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色,出示行程码,需提交72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的授权代表(每家供应商仅限一名人员并全程佩戴口罩)的授权代表(每家供应商仅限一名人员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二)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17室),联系方式:0574-********。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7时00分。
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安排已完成疫苗接种,“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色,出示行程码,需提交72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的授权代表(每家供应商仅限一名人员并全程佩戴口罩)的授权代表(每家供应商仅限一名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标时间。
4.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
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6.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7.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8、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提起询问、质疑,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北区司法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江北区政府1号院3号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薛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佳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99
质疑联系人:黄一达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传真:/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招标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