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我市落地涉及60种药品31种疾病,平均降价58.17%,最高降幅达93.91%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我市落地涉及60种药品31种疾病,平均降价58.17%,最高降幅达93.91%
【桂林日报讯】(记者周文俊 通讯员李莲)记者从桂林市医保局获悉,该局近期积极组织我市各医疗机构报量参加国家第七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并通过集采信息平台汇总上报国家医保局。自11月30日起,各医疗机构将可全面采购使用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的60种药品,涉及31种疾病,平均降价58.17%,降幅最高达93.91%。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轮集中带量采购涉及的31种治疗类别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各种恶性肿瘤用药。
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旨在进一步挤压虚高的药价“水分”,让广大人民群众用到价廉质高的药品。本轮集中带量采购降价幅度继续加大。其中,降幅最大的是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或非Q波心肌梗塞药品替罗非班氯化钠,价格从920元/瓶降至56元/瓶,降幅达93.91%。
在重症的恶性肿瘤用药方面,有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从103.94元/粒下降至26.3元/粒,降幅达74.7%,病人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6000元左右。
在长期用药的慢性病人方面:以硝苯地平控释片为例,从2.71元/片降至0.68元/片,降幅达75%,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从2.25元/片降至0.66元/片,降幅达71%,高血压患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
“第七批集中采购药品在我市实施后,按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预计年减少群众用药负担1500万元,减少医保基金支出超900万元。”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医保局自2019年组建以来,已落实开展了7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覆盖药品294种。在医药集采过程中,为保证集采资金流畅运转,该局还充分发挥结余留用医保资金的激励约束作用,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预计今年底前拨付各医疗机构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1983万余元。
据悉,国家第七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还首次建立了“一品双供”模式,采购周期内,若主供企业出现断供、停供等特殊情况时,备供企业可按有关程序替代主供企业及时供应,为满足市场需求提供了更保险、更直接的手段,可有效降低各地选择替补企业的行政成本,为患者用药提供了一份“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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