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关于共享充电宝管理服务询价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关于共享充电宝管理服务询价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就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共享充电宝管理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W2022-001
二、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管理服务
三、服务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各院区)
四、报价须知: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12月6日下午15:00为止。本次报价供应商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报价为负数,原则上最低者为本次成交单位。
五、项目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年门诊人流量约46万人次。本次充电宝服务涉及五个院区,共设7个点位,每个点位占地面积长约31厘米,宽约31厘米,分别龙湾总院(龙湾区永中街道龙瑶大道1288号)3个、广场路院区(广场路183号)2个,学院路院区(学院西路373号)和江滨分院(江滨中路115号)各1个。
1.项目参数
序号 | 项目 | 规格(cm) | 数量(设备点位) | 年估价(元) | 期限 |
1 | 共享充电宝管理服务 | 长31*宽31 | 7个 | 不低于-*****(由报价人支付给采购人) | 1年 |
注:报价人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报价。
2.管理费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每年费用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说明: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 报价文件首页(附件1);
2. 报价详情(附件2);
3.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
b. 有效营业执照;
c. 资质证书;
d.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清单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文件按照所提供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报价文件要求密封。
(三)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八、联系方式
1. 询价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 详细地点:龙湾区永中街道龙瑶大道1288号总务科
3. 联系电话:0577-******** 联系人:叶老师
4. 监督机构名称:龙湾区永中街道龙瑶大道1288号 联系人电话:0577-********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22年11月30日
标签: 共享充电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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