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乡贝贝康宠物医院改扩建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乡贝贝康宠物医院改扩建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乡贝贝康宠物医院改扩建项目》
拟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 宁乡贝贝康宠物医院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春城佳苑)11栋101室-102室 |
建设单位 | 宁乡贝贝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嘉泰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日期 | 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7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湖南省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春城佳苑)11栋101室-102室,将医院一楼消毒供应室改为X光室,新增一台X光机;二楼原空置房间改为手术室、影像室、寄养室、住院室等,其中手术室新增手术设备及配套废水消毒设施,影像室新增影像打印机及电脑,寄养室及住院室增加宠物配套设施及排风扇。宠物医院接诊动物主要以猫类和犬类为主,本次改扩建完成后预计最大宠物接诊数量为20只/天,其中动物诊疗8只/天(预计改扩建后动物手术15只/月),宠物美容12只/天,改扩建后宠物寄养5只/月,年接待量最大为7540只动物。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5.6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99.6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污水 项目诊疗废水经消毒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与生活污水、美容废水、保洁废水一起经商铺配套的下水管道进入所在楼栋化粪池,依托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及宁乡市污水处理厂接纳限值后排入宁乡市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宠物的排泄物所产生的臭味,医疗废物暂存处异味和宠物自身产生的少量异味。项目通过加强日常卫生管理,保持医院清洁,从源头减少恶臭产生,每日采用84消毒液消毒,定期进行紫外线消毒,消灭病菌,同时加强室内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6)表1标准。 (3)噪声 项目营运期需针对宠物噪声,将室内留观室、寄养室等宠物活动较多的区域不设置窗户,同时利用隔声门进行分离,避免动物叫声影响周围居民。营运期边界噪声需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处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动物组织、器官暂存在专用冰箱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病死动物尸体不在医院暂存,产生后及时联系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线灯管由厂家回收,动物毛发、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动物排泄物清理至卫生间后喷洒消毒剂后排入化粪池。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1-******** 地址:宁乡市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 |
标签: 改扩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